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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委员会

最低工资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至2009年度,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曾荫权在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的机构。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并制定香港最低工资标准及其审查机制,并向政府提供建议。委员会成员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及相关政府部门。

委员会背景

自香港回归以来,政治界和工会一直在向政府寻求最低工资立法。然而,过去政府因坚持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而拒绝了相关提议。尽管如此,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支持最低工资立法。2006年10月,政府推出了工资保障运动,但这是一项实验性的措施,并不具备强制性。经过两年的运行,政府在2008年10月进行了全面评估,发现尽管受益员工的数量和比例有所增加,但总体效果并不理想。这表明通过自愿参与和鼓励的方式来推进工资保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工资保障运动于2008年10月15日结束,政府随后承诺通过立法实现最低工资

成立过程

曾荫权在2008年10月15日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最低工资委员会,旨在研究确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方法和建立审查机制。委员会成员由四个领域的代表组成,每个领域各有三名成员,此外还有一名学者担任主席。由于委员会需要在基本法律颁布后才能正式运作,所以在最低工资立法之前,它处于临时状态。

职责范围

最低工资委员会遵循以数据为基础的原则,致力于在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同时,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经济发展和竞争力。具体职责包括:

- 提供设定法定最低工资的合适机制的建议。

- 根据前述机制,建议首次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

- 研究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对香港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对低薪行业和中小型企业薪酬、就业状况和经济竞争力的影响。

- 在开展以上工作时,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数字收集

最低工资委员会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统计处的新统计调查——“收入及工时按年统计调查”,该调查提供了详尽且全面的信息,用于确定最低工资初始水平及分析受影响雇员的人口特征。调查结果显示,在2009年第二季度,香港特别行政区雇员每小时工资的第10个百分位数、第25个百分位数、第50个百分位数、第75个百分位数及第90个百分位数分别为$27.0、$38.9、$58.5、$96.0及 $171.8,其中47万人时薪低于33元。这一调查结果将成为委员会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预期将在2010年7月提出最低工资水平建议。

法律生效时间

最低工资委员会已经向政府提交了首个建议的最低工资水平,并计划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低工资。

参考资料

香港立法会议员:施政报告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凤凰网.2024-08-28

“薪情”牵动香港上下的心情(港澳在线).人民网.2024-08-28

香港:公务员调涨工资是常态 有时官员会主动减薪.中国新闻网.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