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副厅级。中共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负责经开区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机构编制、群团、信访、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管理等规定。
(四)依法行使经授权或受委托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权。
(五)根据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经开区详细规划,负责经开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发展、投融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经开区经济管理、投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管理经开区对外经济合作,依法办理涉外事务。
(八)负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经开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十)负责经开区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管理工作,做好村和社区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公安、司法、审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设立在经开区的派出机构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负责党建、组织、人才、机构编制、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会务联络、机关事务管理及外事等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联系对接人大、政协工作。
(二)政法办公室(信访局)。
负责政法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负责社情民意搜集、研判、预警、协调化解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有关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统计暨普查局)。
负责编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类产业专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牵头兑现产业发展等政策,争取促进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负责项目审批、管理和项目库建设;负责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应用;负责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监测分析等工作;负责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监测与分析。
(四)商务科技局。
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促进,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商品市场运行预测与监控;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制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负责推进双创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
(五)投资促进局。
负责研究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安商服务工作,做好签约项目投产前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履行投资协议;负责统筹协调处理低效闲置用地、低效企业、低效闲置厂房等工作。
(六)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
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执行,组织、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政府融资管理工作,做好企业上市挂牌、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七)建设发展局。
负责区内城乡建设、建筑业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审批监管、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园林建设、公用事业管理等工作,协调做好入区企业的水、电、气等报装服务工作;负责辖区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工作;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人防、地震、交通等相关工作。
(八)社会发展局(人力资源局、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村居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做好村和社区党建、组织、宣传、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负责征迁及集体土地管理工作,做好项目服务保障等工作。
(九)应急管理局。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救灾减灾委员会等日常具体工作。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国家级·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07-20
机构设置.国家级·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