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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志

《肇庆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县级肇庆市地方志,于1984年11月开始修编,1996年出版。肇庆市的地方志修编工作始于宋代,历经明、清至民国,曾多次修府志、县志。

概述

据资料记载,肇庆最早修志始于宋代。宋王象之舆地纪胜》、明戴�所编《广东通志初稿》、今人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等书,分别有《端州旧经》、《高要郡谱》、《肇庆府图经》等的记载。明、清至民国,有多次府志、县志的纂修。

内容提要

全书9篇、57章,计150余万字,并集有彩色和黑白照片100多幅。内容有首设《概述》、《大事记》,次列《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居民》、《名胜》、《特产》、《人物》等篇。根据肇庆市特点,独设名胜、端砚等篇章。被认为学术性比较强,重点、特点突出,内容和写法有特色。

肇庆市原为高要县治,始建于西汉元鼎六年(前111)。隋开皇九年(589),以高要区、晋康、宋隆、梁泰四郡置端州。大业三年(607),废端州、新州置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置端州。天宝(742)又改为高要郡乾元元年(758)复名端州。北宋政和元年(1118)因宋徽宗即位前曾被封为端王,即位后特赐美名,升格为肇庆府。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为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复置肇庆府,清因之。民国废府存县。民国24年(1935)高要县第一区内首设肇市镇,民国29年(1940)改名肇庆镇,民国32年(1943),废肇庆镇并入高要县古端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49年11月首设肇庆市(县级)。1950年3月并入高要县为城关区,同年9月改称肇庆镇。1958年第二次设肇庆市,年底复并入高要县为肇庆镇。1960年肇庆镇成为县级镇,1961年恢复肇庆市为县级市,直至1988年初。

肇庆市位于广东省中部偏西,西江北岸,距广州市104千米,总面积197.28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市区面积23.14平方千米。市区分东、西、北三个区,市郊分睦岗街道黄岗镇水上区。另有北岭林场和星湖管理区(属地区管)。1987年总人口19.33万。

肇庆市有独特的自然风景资源和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是著名风景旅游城市。1982年10月,被国务院定为国家对外开放旅游甲类地区。独特的自然风景资源主要表现为河流、平原、湖泊、山脉自南向北依次展开,形成西江小三峡、七星岩鼎湖区三大自然景区,又以历史悠久,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有宋城、梅庵、历代摩崖石刻等大批人文景观,为世人所瞩目。

七星岩、鼎湖景区合称星湖风景名胜区,为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44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七星岩景区在市区北郊,水面总面积6.49平方千米,总蓄水量2195万立方米。七座陡峭的石灰岩峰镶嵌在湖泊和山脉之间,布列如北斗七星,有似“桂林市之山、杭州市之水”的美誉。鼎湖山在市区东北,为岭南四大名山之一,亦是避暑胜地,是世界自然保护区网的多学科性综合科研基地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与生物圈”生态定位研究站。南麓庆云寺,建于明代,为岭南四大名刹和全国对外开放佛寺之一。肇庆市名胜古迹众多。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阅江楼)、梅庵、宋城墙、崇禧塔七星岩摩崖石刻、肇庆府学宫、荣睿纪念碑、元魁塔白沙龙母庙、回族清真寺等,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众多的名胜古迹,是肇庆在岭南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实物见证。本志独设《名胜》篇,作详细记述。

肇庆特产丰富,尤以端砚最为著名,列为四大名砚之首,至今广受国内外鉴赏、收藏家珍视。本志在《特产》篇中特设《端砚》专章。

肇庆历史上是岭南重镇,自秦汉以来,以至近代,发生过很多重大历史事件。本志对肇庆市一千多年历史,根据丰富史料,进行深入研究,都有客观记述。

《肇庆市志》概括了千多年肇庆的重要史实。重点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7年底止,城区内自然和社会的变迁,尤其是经济建设的轨迹和改革开放的巨大进步,充分反映了地方特色和时代风貌。

《肇庆市志》内容丰富,史料翔实,纵贯千秋,横及百科,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是认识肇庆、治理肇庆、振兴肇庆,利于当代,泽及后代的一部地方文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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