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
冀东是一个地理名词,曾经作为一个正式的行政区域,来源于解放前的河北省冀东道公署,位于华北平原东北部,北倚燕山,南临渤海,包括当今的唐山、秦皇岛市,天津市东部、北部的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廊坊市北部的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北京东部的通州、顺义、平谷、密云。
今天已成为河北省内唐山、秦皇岛地区的代称。
历史沿革
1913年1月,中华民国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废除旧有地方制度,改设省、道、县三级管理体制。随后冀东道成立。
1935年11月24日晚,殷汝耕在通县以“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委员长的名义,发表宣言,声称自即日起“脱离中央,宣布冀东自治”。11月25日,殷汝耕在通县密专员公署召开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12月25日,殷汝耕又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1937年7月,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由通县(今北京市通州区)迁到唐山,标志着当时唐山正式成为冀东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1938年1月17日,伪河北省公署在天津成立,下设冀东、津海、保定、冀南四道(含平、津)。
涵盖区域
包括秦皇岛市(山海关)、抚宁区、卢龙县、义县、滦县、滦南县、曹妃甸区、乐亭县、丰润区、丰南区、玉田县、遵化市、迁安市(迁西县)、秦皇岛市(1961年设市,后并入唐山地区,1983年复设市)和唐山市(唐山于1925年设市,1938年正式设立唐山市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