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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是一项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目的是为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建筑防火要求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历史沿革

《建筑设计规范》(1954年版)

1952年10月,原建筑工程部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规范》,于1954年4月完稿,并在华北区试行,1954年11月正式发布。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参考苏联的有关国家标准和建筑书籍,并结合中原地区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的,其中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建筑防火设计技术依据。《建筑设计规范》有关建筑防火设计的要求,主要集中规定在“第二篇建筑设计通则”“第三篇防火及消防”“第四篇居住及社会公用建筑”和“第五篇生产及仓储建筑”中。

《关于建设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1960年版)

由于综合性的规范内容繁杂、前后牵制,难以及时修改补充,很难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于是国家组织编制了防火等不同专业的单行本。1960年9月,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会同公安部编制并印发了《关于建设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并附《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该规定共8条,具体内容如下:

这些规定以及配套的《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共8章72条),是后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框架和基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 16-74(试行)

1974年10月,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会同原燃料化学工业部、公安部,在1960年版《关于建设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试行)。该规范共9章和6个附录,148条,自1975年3月1日起作为全国通用设计标准试行。该规范对原规定所附《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中的建筑物耐火等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防火间距和消防给水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关仓库的规定,内容较完整、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根据中国改革开放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公安部原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等10个单位对1974年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共10章和5个附录,252条,并于1987年8月由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该版规范确定了单层和多层民用建筑与高层民用建筑的划分界限,将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单独编制成册,形成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在适用范围上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进行了衔接。此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又分别于1995年、1997年、2001年进行了局部修订,2006年进行了全面修订。1997年根据当时哈龙淘汰的战略要求,修订了有关设置卤代烷灭火系统的场所。2001年针对当时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极大火灾隐患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火灾形势严峻、群死群伤火灾不断发生的情况,补充和完善了有关歌舞娱乐场所和地下商店的防火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2006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全面修订始于1998年,2002年完成报批,2005年发布,共12章和1个附录,388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发展要求,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公安部原消防局于2009年12月组织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GB 50045-97(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及其局部修订工作的基础上,将两本规范整合修订成《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并于2014年8月发布,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共分12章和3个附录。该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①厂房;②仓库;③民用建筑;④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⑤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⑥可燃材料堆场;⑦城市交通隧道。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与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和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建筑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防火设计要求,预防建筑电气火灾和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的基本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根据2017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要求,为落实"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及"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合理的原则,修订完善养老设施相关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等工作任务,针对各地对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中反映的问题,联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共同对规范中有关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相关建筑及其防火要求进行了修订。在修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有关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区分了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其他老年人活动场所,新增了7条规定,形成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并于2018年10月1日实施,主要修订内容为:明确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范围,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及组合建造时的防火分隔要求,老年人生活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等的设置要求,适当强化了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安全疏散、避难与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2023年6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正式实施,本质上将2015年5月1日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的全部黑体字强条都收编进来,在收编过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制定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5037-2022)是为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建筑防火要求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

参考资料

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澎湃新闻.2023-12-18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2024-01-25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12-18

..2023-12-2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