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一城令
一国一城令(いっこくいちじょうれい)是日本在元和元年(1615年)闰6月13日由江幕府所发布的命令。在一国(此处的“国”是指令制国,或大名的领国(之后的藩))中,由大名所居住作为政厅所在的城只能保留一个,其余的城必须全部废除。
具体例子
在一个令制国由复数的大名分割领有的情形下,各大名各有一城(例:伊予国的大洲城、松山城、宇和岛城等)、一个大名家领有复数的令制国时,领有的各令制国各有一城。(例:藤堂家的津城(伊势国)、上野城(伊贺国))
例外
此一法制并非画一的实施,而是有弹性的运用。
毛利家的例子
毛利家拥有周防国、长门国两令制国,但只有一城。根据山本博文所著“江戸お留守居役の日記”记载,毛利家向幕府报告保留长门国的萩城,岩国城等废除,而幕府的反应是“毛利家有周防国与长门国两国,因此周防国的岩国城没有废除的必要。(毛利家は周防国、长门国の二国だから周防国の岩国城まで破却する必要はなかった)”。毛利家内部基于支藩统制上必要,因而进行先行废除的动作。
其他例外
仙台藩白石城与熊本藩八代城等,虽为大名的家臣,但因对幕府有功绩,其子孙的居城例外不属于废城的对象。秋田藩的大馆城与横手城(于戊辰战争中烧毁)属于对象外,包含久保田城在内,被允许拥有3城。这是属于大大名的佐竹氏转封至秋田县的抵押,亦有一说为政情不安定地区被允许拥有城池。
实施的意义
此后原先在安土桃山时代数量约3000的城减至300,结果家臣团与领民进一步聚集于城下町。其目的是德川家为了强化支配全国而加强统制大名的势力,特别是在外样大名较多的西国实施较彻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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