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图书馆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是隶属于呼伦贝尔市文化局,正科级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56年,2007年筹建新馆,新馆于2009年8月开工。新馆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在岗人员26人,其中,副研究馆员18人(已聘13人),馆员6人;馆藏文献62万册(件)。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建筑面积12462平方米,读者阅览座位900个。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采用先进的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接入100Mbps网络宽带,实现馆内读者服务区无线网络全覆盖,馆内设有公共检索区,大厅内设大型电子显示屏、读者导引触摸屏、咨询台、还书处、存物处、检索终端等服务设施,同时提供文献复制、文化休闲、餐饮服务,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公众娱乐、休闲、阅读、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性学习场所。
2018年5月14日,被文化和旅游部评定为一级图书馆。
2018年12月,被中国图书馆学会公布为2017年全民阅读先进单位。
历史沿革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是我市最早成立的公共图书馆。
2013年6月29日正式向公众全部免费开放。
馆藏资源
截至2014年,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馆藏总量62万册(件),其中纸质文献51万册,电子文献、声像资料近11万册(件)。呼伦贝尔市图书馆馆藏中文文献全部完成书目数字化,自2006年使用interlib集群管理系统建书目数据20余万条。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做为本地区中心馆,承担着统筹协调全市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任,2013年,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购进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软件,依托互联网,建成以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成员馆的总分馆制,实现区域内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区我馆第一个采用先进的集群管理模式建成本地区图书馆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特色馆藏
根据呼伦贝尔市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状况,突出特色服务。现已建成民族地方文献中心、蒙古语文献研究中心和俄文文献中心。
内设机构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内设机构有文献采访部、借阅部、民族地方文献中心、少年儿童图书馆、残障人图书馆、辅导培训部、蒙古语言文献中心、文化共享工程呼伦贝尔支中心、网络技术中心、参考咨询部、后勤服务中心和行政办公室等12个部门。
场馆布局
一楼:少儿图书馆
二楼:服务台
二楼:报刊阅览区
三楼:图书阅览区
三楼:蒙古语言文献中心
四楼:电子阅览室
相关服务
服务功能
——根据呼伦贝尔市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状况,我馆以民族地方文献、蒙古语文献作为馆藏特色资源,提供特色服务;
——少儿图书馆、残障人图书馆、老年人阅览室等部门针对弱势群体开展延伸服务;
——呼伦贝尔历史文化研究室、蒙古语言文献研究室以及专题文献室等,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专题研究服务;
——参考咨询部,为呼伦贝尔市的政府决策、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活动提供高层次的知识支撑和信息服务;
——馆外流通服务。呼伦贝尔市图书馆现已建建成16个分馆,36个图书流动站,馆外书刊外借8.5万册次。
开放时间
办证指南
一、办卡手续:
读者办卡凭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等有效证件(少儿读者,可凭户口簿及少儿监护人证件)原件,填写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交纳押金(200元人民币),办卡需交工本费10元,申办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卡。
二、验卡手续:
借阅卡自领卡之日起借阅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需进行免费续卡,方可继续使用。
三、挂失补卡、退卡手续:
如借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本馆办证处挂失。在办理挂失手续前,借阅卡被他人冒用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借阅卡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补办,每卡需交纳补办工本费10元。
退押金前,读者必须还清所借书刊,付清逾期费用。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借阅卡和押金发票办理退卡手续,取回押金。
四、注意事项:
1、读者办理借阅卡凭本人有效证件办卡一张,限本人使用。
2、敬请读者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因保存不当不能使用,需重新制卡,工本费自理。
3、外借书刊资料借期30天,可续借1次,所借书刊过期需缴纳过期费每册每天0.20元;阅览书刊资料不外借。
4、持卡者必须遵守呼伦贝尔市图书馆的借阅规则。
读者须知
1、本馆采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读者入馆后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阅览书刊,借阅图书需凭呼伦贝尔市图书馆借阅证借还图书;读者离开图书馆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
3、图书馆是公共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书库。
6、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8、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9、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0、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11、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并给予处罚。
12、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交通指南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位于呼伦贝尔市新城区规划三街三路,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对面,乘102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向西走300米。
获得荣誉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原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呼伦贝尔市图书馆评估定级为一级公共图书馆。
参考资料
呼伦贝尔市图书馆概况(图).呼伦贝尔市图书馆.2018-06-06
办证指南.呼伦贝尔市图书馆.2018-06-06
读者须知.呼伦贝尔市图书馆.2018-06-06
交通指南.呼伦贝尔市图书馆.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