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峰
赵晓峰(1912~1998),河南修武人。爱国将领。中共党员。原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省建设厅副厅长,省二至三届人大代表;政协山西省四至六届委员会常委、大同市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个人经历
早年就读于北方军官学校和陆军步兵学校,在傅作义部供职有年,先后担任排长、连长、营长。
抗战初期任二战区随营军政干部总校二分校军事大队长。此后历任35军31师93团团长、暂三军副师长、军参谋长,董其武部第111军参谋长、258师长等职。当年,他虽在中国国民党军队里供职,但思想进步,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反对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先后参加了“长城事变”、“绥东抗战”、“百灵庙战役”、“红格尔图战役”、“平型关大捷”、“忻口战役”、“太原会战”、“包头战役”、“绥西战役”、“收复五原战役”、“新城战役”等。
1949年9月19日,他随董其武将军率部参加了著名的绥远“9·19”起义,遂后编入人民解放军序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3兵团),挂职进入解放军绥远军区政治部军政干部训练团高职干部训练班,学习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开始系统地学习社会发展史、苏联军事科学和毛泽东军事思想、中国革命斗争史、历史唯物主义与唯物辩证法等。
1950年12月中央指示23兵团作为抗美援朝战争二线兵团,划归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领导,立即移驻河北省沧州景县整训待命。期间,在团结改造的总方针指导下,开展了反对军阀主义,揭发隐藏特务,加强自我教育,提高干部战士政治觉悟,脱胎换骨,彻底完成部队解放军化的民主运动,使他又一次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
翌年4月部队整编后他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23兵团第36军第106师师长。
1951年8月20日奉中央军委命令,以23兵团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23兵团,同时任命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3兵团第36军106师师长,9月18日部队入朝担任价川院里机场的修建任务。期间他率全师官兵冒着美B-52重型轰炸机狂轰乱炸、所投之定时炸弹随时爆炸的重重危难,与全师官兵以“上刀山、下火海,不修好机场决不下战场”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克服了条件与环境的诸多不利因素,自制工具、土法上马,迎着硝烟,前赴后继,终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按质按量地完成了任务。
同年1951年12月11日部队奉命归国后他进入中央建筑工程部高干学校深造,结业后转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工程第一师师长,投身于祖国的建设事业,先后率师完成了北京展览馆、北京体育馆、北京友谊医院、军用机场国防设施等工程,所部两次受到中央军委的通令嘉奖。
1955年5月他转业到地方上工作,担任建工部大同工程总公司副经理、建筑工程部华北大同总公司代经理。期间,负责承建了大同机车工厂(四二八厂)和山西柴油机厂(六一六厂)等国家大型重点骨干企业的建设。以后调往太原市,任建工部太原工程局副局长、山西省建设厅副厅长、山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深为国家、军队和人民的前途担忧。“四人帮”垮台后,他坚决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改革开放献计献策,为台湾省回归祖国尽力。在担任山西省政协常委期间,他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同委员们一道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山西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呕心沥血。
1957年6月23日,在政协大同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大同市政协副主席;
从1959年6月起先后兼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省第二、三届人大代表,省政协四至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1989年8月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会批准他享受正厅级待遇;1991年4月省委组织部批准离职休养。
1996年10月6日在他病重期间,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实现了他成为一名共产主义战士的多年夙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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