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云
孙凤云,女,汉族,1961年3月生,山东成武县人,2004年7月加入致公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山东省菏泽市政协副主席,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致公党菏泽市委主委。
人物履历
1980.09—1982.07,山东省化学石油工业学校无机化工专业学习
1982.07—1982.08,毕业待分配
1982.08—1991.01,菏泽市跃进化肥厂技术员、安全员、档案室管理员
1991.01—1997.01,菏泽市 (县级)化工总厂厂部办公室副主任(1989.09—1992.07,在山东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函授学习)
1997.01—1997.07,菏泽市(县级)化工总厂厂部办公室主任兼档案室主任
1997.07—1997.12,菏泽市监察局副局长
1997.12—2006.01,定陶区副县长(其间:1999.09—2001.12,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1—2007.01,致公党菏泽市委副主委,定陶县副县长
2007.01—2007.09,致公党菏泽市委副主委,菏泽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正县级)
2007.09—2008.01,致公党菏泽市委副主委,菏泽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正县级),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
2008.01—2009.06,政协第十三届菏泽市委员会副主席、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致公党菏泽市委副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
2009.06—2012.02,政协第十三届菏泽市委员会副主席、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致公党菏泽市委主委
2012.02—2012.05,政协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副主席,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致公党菏泽市委主委
2012.05—2017.02,政协第十四届菏泽市委员会副主席、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致公党菏泽市委主委
2017.02,政协第十五届菏泽市委员会副主席,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致公党菏泽市委主委
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2月24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菏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圆满闭幕。选举孙凤云为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