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权
陈新权,男,1954年8月出生,代县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哲学博士。曾任中央纪委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组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人物履历
1970.12——1972.12,山西省山阴县农机修造厂工人;
1972.12——1974.09,解放军重庆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警通队战士;
1974.09——1976.01,在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教员培训队学习;
1976.01——1978.10,解放军重庆后勤工程学院政治部政教室教员;
1978.10——1982.07,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07——1985.01,北京大学哲学系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1——1988.04,北京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博士研究生;
1988.04——1989.10,中共中央宣传部研究室干部;
1989.10——1990.07,中共中央宣传部研究室副处级调研员;
1990.07——1991.03,中共中政法委员会研究室副处级干部;
1991.03——1992.07,中共中政法委员会研究室综合处处长;
1992.07——1998.10,乔石同志处秘书(正处级;1991.03—1993.06,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93.09为副局级;1995.10为正局级);
1998.10——2000.04,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2000.04——2003.05,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部长;
2003.05——2005.12,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
2005.12——2015.1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5.12——2017.09,中央纪委驻保监会纪检组组长、保监会党委委员。
担任职务
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