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恒
王家恒(1918年1月-2024年7月19日),字久庵,岱山县人,抗日救亡爱国人士。1937年年底,在岱西创办青光小学。1938年秋在泰山进行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舟山行署副专员,全国六届人大代表。主张教育兴国,1938-1941年办小学20多所,1948年创办岱山初中。1985年办东海学院,捐赠万元,任院长。1992年又向岱西镇捐赠奖学金1万元。曾分管农盐业文教工作,多次受到表彰,评为地级优秀共产党员。晚年致力于儿童福利、老年基金、红十字会工作。获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和省优秀党员称号。日伪时期曾被捕入狱,进行过顽强斗争。
2024年7月19日,王家恒因病医治无效在舟山市逝世,享年106岁。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5岁在父亲开设的私塾里读书。8岁塘墩姑母家的私塾求读。11岁进入岱山盐务机构办的岱山第六盐务小学(私塾)。14岁泥峙蓬山小学读书(泰山最高学府)。16岁进入舟山的最高学府——浙江省舟山中学。
工作经历
1938年初春,创办青光代用小学(性质为复式初小,植新小学的前身)。
1938年8月参加革命,参加“小小图书馆”,并在岱山县建立分馆。
1939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打入国民党定海自卫兵团第三大队任大队指导员。
1943年3月,兼第三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带领三中队与日寇展开隐蔽的海上游击战。
抗战胜利后,任国民党定海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第二中队中队长(中共地下党领导与控制的一支武装),配合中共地下党组织与国民党进行隐蔽斗争。
1949年春任定海人民自卫总队队长、定海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任定海县军管会政务处副处长、舟山地区行署副专员等职。
1950年9月,任定海法院院长,人民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1956年11月,调浙江省委宣传部。
1957年6月,调入浙江省文化局,任新闻出版处处长。
1957年7月,回舟山被任命为地委农工部副部长。
1959年8月,被任命舟山县副县长。
1960年1月,被选为县委常委、副县长。
1962年4月,任舟山行署副专员。
1966年6月,任舟山社教工作团岱山分团副团长。
1977年3月,任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兼农办主任。
1978年9月,担任舟山地区副专员,并被选为地委常委,主管农业兼管科技。
1983年12月,在中共浙江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5年5月,创办东海业余专科学校。
1995年,创办东海中学。
现任舟山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会长。
人物逝世
2024年7月19日7时30分,原浙江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原舟山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离休干部王家恒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舟山逝世,享年106岁。
个人生活
情感生活
1938年1月结婚。
参考资料
王家恒同志逝世 .舟山日报.2024-07-22
言传身教的好领导——记百岁老共产党员王家恒同志二三事 .中共舟山市委党校.2024-07-22
中共地下党.中共地下党真实的潜伏.2016-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