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为了提升农村民居的抗震安全性,我国自2006年起开始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这一工程旨在通过制定农居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研发实用抗震技术和培训建筑工匠等方式,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和居民的安全意识。
历史沿革
2006年,国务院在新疆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随后发布了《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明确了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同年,《国家防震减灾规划》将“建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列为“十一五”阶段目标。2009年5月,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生效,强化了农居抗震相关制度。2010年,国务院发布文件强调要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并于同年底在中国地震局湖北会议上总结和探讨了农居地震安全工作。
主要任务
制定农居工程建设规划
各地区应制定本地区的农居工程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遵循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保障农民权益。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
村镇建设规划应包含抗震防灾内容,农民建房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并按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强化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研发
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特点,研制适用于不同地区、民族和需求的抗震技术标准和指南,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组织农村建筑工匠防震抗震技术培训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培养具备抗震基础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
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
地方政府应成立服务组织,乡镇政府配备管理人员,建立技术服务站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建造安全适用的样板民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推广农村防震减灾教育
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农民防震减灾素质,促进农居工程的推广和落实。
参考资料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2024-11-06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4-11-06
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四川省地震局.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