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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乡

平原乡,地名,在我国河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贵州省都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

历史沿革

平原乡位于新乡市区西南部。辖西高、南高、八里营、沈小营、路庄、唐庄、朱召、金家营、八里铺、十五里堡、西水东、东水东、水南、水南营、中召、元庄、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洛丝潭、十里铺、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26个行政村。

行政区划

沿革

200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34号):将原郊区的平原乡(不含孟营一村、孟营二村、孟营三村、城关、东关、骆驼湾、马小营、张庄、段村、留庄营、饮马口、西马小营、臧营13个村),新乡县洪门镇的王湾、李村、赵村、贾屯、梁任旺5个村,大召营镇的元庄、十里铺、中召、王固城、张固城、丁固城、络丝潭7个村,合河乡的东水东、西水东、水南营、水南4个村划归卫滨区管辖。

[代码]410703200:

地理环境

平原乡位于新乡市西南部,2004年1月,新乡市区划调整,新组建的卫滨区平原乡。

平原乡管辖26个行政村,由原平原乡10个村、大召营镇7个村、洪门镇5个村组成。南环、西环、汲詹和新获路穿境而过,成为新乡市以西、西南、和南三个出市口的重要门户。辖区内农业户数9850户,人口36798人。耕地30940亩,人均耕地0.84亩。26个村大多数坐落在南环路、西环路和汲詹路两侧,通讯发达,交通便利。全乡有40个党支部,1267名党员,其中建制村党支部26个,1082名党员,占全乡党员总数的85%。辖区内有新乡市二十四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3所中学和15所小学。

平原乡政府位于友谊路10号,占地8.216亩,由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三个行政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理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所三个事业部门组成。共有职工费城76人队

参考资料

平原乡.行政区划网.2016-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