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张江管理机构职能等事宜的批复》(沪委〔2018〕390号)同意:重组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简称“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办公室”或“上海科创办”),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主要职能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全局性、整体性工作,协调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相关规划政策、重大措施、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加强对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研究和统筹引导,加强对各园区的统筹协调、综合服务和政策研究;推进张江科学城开发建设,加强张江科学城开发建设统筹协调;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片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负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片区有关管理工作等。
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组织人事处)
1、负责办文、办会、督查、法制、保密、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党组日常工作,以及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统战、外事、绩效考核等工作;
3、负责市、区重大调研和来访的接待工作,以及用房、车辆、固定资产管理等总务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张江科学城安全管理、信访维稳、应急值守、服务中心窗口等协调对接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1、负责部门预算(含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经济发展专项)编制、支出管理、绩效管理和会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管理工作;
2、负责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复核工作;负责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会计工作和项目审计工作;配合参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评审;
3、负责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大项目审计工作;
4、负责张江科学城企业财政户管工作、税收和财力统计工作以及企业涉税事项的协调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1、负责政策研究和国内外政策跟踪研究等工作;
2、负责政策重大调研工作;
3、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4、组织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及相关工作,组织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及相关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合作交流处
1、负责合作交流专项工作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建立合作交流机制;
2、负责合作交流日常事务的归口管理工作;
3、负责国内外园区间和区域间战略合作交流;
4、负责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品牌建设与推广;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才服务处
1、负责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建设人才发展有关规划编制、政策研究等;
2、负责制定落实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国内人才引进、培育、评选、激励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
3、负责制定落实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海外人才引进、培育、评选、激励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
4、负责推进上海市科创人才出入境、人才安居、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科创协调处
1、负责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工作,组织召开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办公室全体会议和市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2、负责组织编制推进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建设相关规划,研究制订相关政策;
3、负责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4、负责组织制定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跟踪进展落实情况;
5、负责协调推进在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科学平台处
1、负责预研、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2、负责培育、引进高水平创新机构;
3、负责管理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重大项目;
4、负责研究推进大科学计划及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科技服务处(知识产权处)
1、负责组织编制张江科学城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制定张江科学城专项资金政策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张江科学城各类高水平创新机构引进、培育和服务工作;
4、负责推进张江科学城科技创新和企业科创板上市;
5、负责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张江科学城的知识产权、质量基础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产业促进处
1、负责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和评估,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2、负责推进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园区协同合作,促进产业化;
3、负责组织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政策制订、预算编制及重点项目管理;
4、负责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统计和园区综合评价;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科技金融处
1、负责推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
2、负责促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
3、负责促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创孵化工作;
4、负责推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类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城区协调处)
1、负责协调张江科学城空间规划编制与调整,推进城市设计等工作;
2、负责张江科学城土地出让审批服务和土地管理等工作;
3、负责张江科学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以及协调交通、市政、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绿化、住房、市容景观、防汛防台等工作;
4、负责张江科学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
5、负责与张江科学城周边镇规划编制与项目建设等工作的协调衔接;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经济发展处
1、负责张江科学城产业规划统筹及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2、负责张江科学城招商引资及安商稳商等经济发展工作;
3、负责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和园区统计工作;
4、负责推进张江科学城产业创新发展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片区相关改革试点突破;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处
1、负责张江科学城范围以及授权委托相关镇域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规划、土地划拨、建设、民防、交通审批服务;负责环保、绿化、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批服务;负责外资、科技认定、劳动事项审批服务等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
3、负责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4、受市、区相关部门委托,负责审批事项的档案、信访等各项管理工作;
5、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2、负责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以及发展党员的工作;
3、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办党组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4、负责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组织架构.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2-08-04
主要职能.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2-08-04
机构设置.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