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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俊明

方俊明,男,1957年出生于武汉,曾在武昌车辆厂担任车工。1985年8月26日,因救一名假装溺水的小男孩而头部受到重创,导致中枢神经受损,下半辈子需要在轮椅上度过。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14年2月10日,他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个人生活

家庭生活

方俊明的妈妈姜春梅在28年的时间里承担了照顾他的重任。她每月领取1100元的退休金,以及从2011年开始每月领取的1300元一级伤残护理费。由于经济困难,方俊明的家人从未雇用过护理人员。姜春梅年事已高,靠捡破烂贴补家用,每天需要多次将方俊明从床上抱到轮椅上,再抱回床上。方俊明对家人的付出深感愧疚,认为自己连累了家人一辈子。他的女儿方丽玲回到父亲身边,与奶奶一起照顾父亲。方丽玲曾不理解父亲的行为,但在长大后逐渐理解了父亲的善良和开朗,家人的相互扶持和照顾对她的影响很大。

健康状况

方俊明在救人的过程中头部受到重创,导致中枢神经受损,高烧了40多天,病情十分严重,下半辈子需要在轮椅上度过。

获得荣誉

社会影响

“做英雄”风险巨大,再感人的瞬间,也不能遮蔽它所潜伏的巨大风险。正能量的作用无穷,好人行善举,当然应该提倡。人们在行善举的瞬间,不可能评估做好事的风险,不过是凭着一善之念,但客观上,他们也许会因此付出代价。社会应该给予这些行为更多的回报。

方俊明经历特殊,他救人在28年前,而湖北省见义勇为条例是在2000年左右才颁布。作为一个法律文书,自然会有条件,有程序,有过程,严谨和程序有时也会冲淡人情。

方俊明的单位在28年里给予了他持续帮助,单位志愿者也伸予援手。但是,这不是制度性的,真正持续性,应该依靠专业的“义工组织”。

在社会正能量的互相渗透及扩散中,政府应当退出主导地位,而提供充分的平台,对“方俊明们”而言,长年的义工援助,大约比一年一两次的领导探望更有意义。在比较成熟的义工模式中,义工是为了内心信仰来做助人之事,弱者藉义工的帮助解决生活之困,这本身也是正能量的扩散和渗透。国内有统计数据,志愿者和义工意愿强烈,受助者的呼声也强烈,弱的是中间的组织工作。我国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一直呼吁放开,以促进进公益慈善的发育,恐怕这才是政府应当做的事。

人物评价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认为,方俊明在无法判断是否恶作剧的情况下挺身而出,体现了社会维系的一连串善举,他承担了一个时代人的神圣职责。

参考资料

感动中国2013_新闻频道_.央视网(cctv.com).2023-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