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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第锡

兰第锡(1736年-1797年),字庞章,一字素亭,山西吉州人,清朝大臣。乾隆十五年(1750年)举人,曾任凤台县教谕、顺天大兴知县等职。后升补永定区河北岸同知,再迁永定河道。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河东区河道总督,五十二年(1787年)实授总督、兼兵部侍郎。五十四年(1789年)调任江南河道总督。

兰第锡在任职期间,曾奏请河堤分界栽柳,并禁近堤取土,以及筑月堤为障,均获得批准。爱新觉罗·颙琰元年(1796年),因丰北汛河水泛滥,自请治罪,嘉庆帝命竣工后再检核功过。兰第锡因合垄稳固,获赐黄辫荷包,但因不能事先预防停甄叙。嘉庆二年(1797年)十二月,兰第锡卒于任上。三年,李奉翰等奏请兰第锡之子代父呈缴漫工赔偿二十万八千余两,经山西省巡抚伯麟奏明兰第锡遗产仅值一百四十余两。嘉庆帝念兰第锡为官清慎,命道、厅以上官员及曾任总河各员分别代偿。

人物经历

乾隆十五年举人,授凤台教谕。顺天大兴知县。

三十四年,总督杨廷璋请以第锡升补永定河北岸同知,吏部以大兴非沿河州县,议驳,再请,上特许之。

四十四年,再迁永定区河道。再迁永定河道。

四十八年,署河东河道总督

五十二年,实授总督、兼兵部侍郎

五十四年,调江南河道总督。奏请河堤分界栽柳,并禁近堤取土;又奏仪封六堡、三堡滩面浅狭,水力较悍,请於新堤南筑月堤为障;皆从之。

爱新觉罗·颙琰元年,因丰北汛河水泛滥,自请治罪,嘉庆帝命竣工后再检核功过。因合垄稳固,获赐黄辫荷包,但因不能事先预防停甄叙。二年十二月,卒于任上。

三年,李奉翰等奏当由兰第锡之子代父呈缴漫工赔偿二十万八千余两,经山西省巡抚伯麟奏明兰第锡遗产仅值一百四十余两。嘉庆帝念兰第锡为官清慎,命道、厅以上官员及曾任总河各员分别代偿。

四十九年,奏:“河工绸缪防护,全在平时。堤有深浅,水有变迁,及车马践踏,豸雚鼠洞穴,必朝夕在堤,始能目睹亲切。至冬末凌汛,春初桃汛,尤应昼夜巡逻。应令驻工各员移至堤顶,禁勿私下;如有旷误,文武得互举。令以堤为家,庶不至疏防。”均如所请行。

五十年,奏:“北岸黄沁等厅、南岸上南等厅旧堤,及兰仪等厅新堤,各增卑培薄;并加筑旧坝,添作挑水。”上命速行。

五十二年,上以第锡署任三年,勤奋妥协,命实授。旋兼兵部侍郎。河溢睢州十三堡,疏请罪,上以其地原无埽工,原之。工竟,议叙。

五十四年,调江南河道总督。河溢睢宁周家楼,疏请罪,上以河水异涨,原之。工竟,议叙。

五十六年,奏勘毛城铺滚水坝、王平庄新挑引河,上奖第锡察验各工不草率。

五十七年,请自淮安区移驻淮安市,改建衙署,允之。

五十九年,奏丰北汛接筑土坝过多,上游水势不能畅达,有碍曹、单河流去路,自请下吏议夺官,上命留任。

参考资料

兰第锡 简历 - 名人简历.名人简历.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