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燕
汪海燕,男,1974年8月出生,安徽潜山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挂职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现任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1993年9月至2000年7月,汪海燕就读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3年9月,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4年,他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10年,其晋升为教授。2013年,汪海燕参与编写的论文《“立法式”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困局》发表在《政法论坛》第6期上。2017年8月,他出席了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次年,他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2024年11月,汪海燕参加了在安徽大学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D座二楼报告厅召开的妇女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汪海燕的的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司法制度。他发表论文90多篇,并主编10余部专著、教材。2017年,汪海燕当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20年,他获得了“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74年8月,汪海燕出生。1993年3月,他考入了安徽大学法学院。1997年,他从安徽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法学学士。2000年7月,他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3年9月,汪海燕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并选择留校任教。2004年,汪海燕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同年,他独自编写的著作《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06年,汪海燕与他人合著的著作《传媒与司法》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他晋升为教授。次年,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创新团队项目《刑事辩护制度研究》的主持人。
2013年,汪海燕参与编写的论文《“立法式”解释:我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的困局》发表在《政法论坛》第6期上。同年,他参与编写的论文《刑事诉讼法解释论纲》发表在《清华法学》第6期。2017年8月,汪海燕出席了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并发表了“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中相关问题的理解”的学术演讲。次年,汪海燕担任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2020年,汪海燕申报二级教授,并顺利晋级。2024年11月8日下午,安徽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汪海燕参加了在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D座二楼报告厅召开的妇女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主要成就
学术成果
汪海燕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法学》等刊物上共发表论文90多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8篇,多篇文章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独著、合著(译著)、主编10余部专著、教材,参著、参编专著、教材1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中国法学会、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0余项项目。
研究领域
汪海燕的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司法制度。
科研项目
主要论著
著作
论文
社会职务
获得荣誉
相关事件
2022年3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刘玫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的一封绝交信在网上引发关注。绝交信中,讲述了刘玫对汪海燕“之恩”,以及“之怨”缘起于此次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换届。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回复其他媒体时称,刘玫教授公布的声明中有很多不实的内容。截至2022年4月3日,学校、研究会和法学会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
参考资料
汪海燕已任安徽大学副校长,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澎湃新闻.2024-12-02
关于表彰第二届 “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北京市法学会.2024-12-03
我院校友汪海燕教授当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安徽大学法学院.2024-12-02
汪海燕.中国政法大学.2024-12-02
汪海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24-12-02
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在论坛上的学术演讲.中国法学会.2024-12-02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绝交信”牵出副会长之争?.中国青年网-新闻.2024-12-02
汪海燕已任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系知名法学家.百家号.2024-12-02
我校汪海燕教授获2020年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称号.中国政法大学 新闻网.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