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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嗣昌

于嗣昌(?—1702),字文侯,河南人。任宜春市(今江西宜春)知府、云南驿传盐法道、杭州市提刑按察使。

人物经历

于嗣昌幼年很聪明,却不肯下功夫读书。老师对他督责很严厉,他才对老师说:“他日富贵,我一定重谢先生。”此后,于嗣昌一改平日作为,发愤读书,文章进步很快。

到了壮年,于嗣昌终于得到进京赴试的机会。可他是因父亲的余荫而得到的“监生”身份,所以有人讽刺说:“荫生么,多数没啥学问!”可殿试的时候,康熙帝看了他的文章却大为喜欢,对左右臣子说:“这个于嗣昌的文才,可以中进士。”可惜在殿前石阶上跪听的于嗣昌,不知何因却没有当即谢恩,受到了礼仪官的责备。

于嗣昌首次做官,是在关东。当时皇庄内有一宗奸杀案,嫌犯平时名声很好不象会犯罪的人,于嗣昌就找嫌犯的父兄、子弟调查情况。这些人来接受调查时,其中有个少年腰悬匕首,服饰华丽。于嗣昌就要过那少年的匕首,到门外用舌头舔了舔刀刃,感到刀刃的味道很咸(有血腥味)。回屋后,让其他人都回去,只留下那带匕首的少年问话。讯问之下,那少年果然是真凶,承认了他所犯的奸杀罪。

过了不久,有个名叫金雍(字拾弓)的人,因罪充军到于嗣昌这里。这个金雍,原来是名儒金圣叹的儿子。于嗣昌为了确认他的身份,让他沐浴后坐在自己的书房中。起初,金雍好像呆痴一样,不言不动。几天以后,他偶然间在书架上拣到一本金圣叹的著述,不禁放声痛哭起来。让人给他送去笔砚写文章,他一气呵成毫不停顿。于嗣昌很爱惜他的才学,就出资为他赎罪,开释了他。

于嗣昌转任宜春市(今江西宜春)知府。当时天下承平既久,他就在政事闲暇时,附庸风雅,与一些宾客贤士游乐,还写文章记下这些乐趣并刻石留念。有一次,于知府去宜春古灵寺视察,看到的却是破败不堪的古刹遗迹。到处是残墙破瓦、荒无生机,唯有建寺时留下的那株女贞古树依然屹立在庙前。于大人自言自语地说:“殿宇虽坏,佛道常存;风俗虽变,善心犹在!女贞古树,千古长青;见证历史,传于后人!”邑绅张潜和梁佳植忙问:“知府大人!是否应该重修古刹?”于曰:“甚好!”于是张潜和梁佳植要求捐资,请知府于大人主持重修古刹。知府大人于嗣昌为官清廉,声誉极佳,深受老百姓的爱戴。大家听说于大人要重修古刹,纷纷倾囊相赠,梵刹很快就落成了。于大人觉得这次重建的殿宇,已经具备了丛林的规模,而且最早创兴古刹的信士也姓林;所以他提议“古灵寺”应更名为“古林寺”。大众觉得有道理,遂以“古林”为寺名,一直沿用至今。

后从宜春市云南省任盐道,接收时发现前任亏空万金,他慨然承担,为的是不让前任受牵累。

杭州市任台(按察使)任上,他遇到了一宗未破的大案。犯罪嫌疑人杨大复,工于绘画,还会所谓的“五鬼搬运术”。每当物色到一个美女,他就跟踪到人家的住处,夜晚再施“妖术”偷走。每奸污一女,便画一幅美女图。于嗣昌上任的时候,据说他已积有“百美”——就是说他已奸污百女却没有能破案。杭州人对他恨之入骨,而又都无可奈何。于嗣昌一上任,状告杨某的诉状就有几百份。他立即拘捕了杨大复。这个杨大复衣冠楚楚,口称“山人”,立而不跪。对他严刑拷打,却不动声色还像没事人一样(可能会气功)。于嗣昌就用官印封了他的刑具,不给他饭食吃,继续升堂审问。此人技穷,终于据实招供画押。由于狱卒们对这个恶霸恨之入骨,当夜就在狱中将他折磨毙命。杭州市人对于嗣昌感恩戴德,都在门口各设一木主牌位,顶礼膜拜。

于嗣昌在杭三月,掌管着巡抚印务。后来报升山东藩司,可是没来得及上任就不幸病死在杭州官邸。时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宣统三年《项城县志》有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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