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民
钟民,1911年生,江西省瑞金市九堡乡坝溪村人。原名钟德胜,曾用名钟得胜、钟明。中共七大正式代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早年经历
出身贫苦农民家庭,曾当工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红军排长、连长、营长。后调任少共(共青团)瑞金县委宣传部部长,少共江西省委宣传部部长兼轻骑兵队长。1933年至1934年间任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兆征县委书记。参加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主力红军突围长征后,被留在中央坚持斗争。同年12月至1935年4月担任少共瑞西特委书记。1935年5月任中共汀(州)瑞(金)特委委员、瑞金游击队负责人(至1937年10月)。参加领导汀瑞边游击区党和中国工农红军游击队坚持南方八省红军三年游击战争。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10月至1938年2月任中共闽粤赣边省汀瑞中心县委副书记。1937年11月至1938年1月任汀瑞边抗日游击支队队长兼政治委员。拥护党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率领汀瑞边红军游击队下山与中国国民党地方当局达成合作抗日协议,率部北上,所部编入新四军第二支队,历任新四军第二支队营长、营政治委员、团政治处主任。1940年11月至1941年1月任新四军皖南第二纵队政治部主任。1941年11月至1942年9月任苏中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1942年任新四军第一师第三旅副政治委员。被选为中共七大代表到延安市。1943年4月至1945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学习,撰写《中央苏区瑞金地区的三年游击战争》。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地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七大结束后重返部队。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七纵队第十九旅政治委员。7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第三师副政治委员。1948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独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948年10月改称第一五五师)政治委员。1949年6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第十四兵团第四十二军第一五五师政治委员。率部参加大小战斗50多次,四次负伤。1949年8月随部队南下江西省,同月任中共赣南区委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任中共赣西南区委委员。同月至1951年6月任江西省赣西南区行政公署副主任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951年6月至1954年6月任赣南专员公署专员、中共江西省委委员。1952年9月至1954年6月任中共赣州地委第二书记。1954年6月至12月任中共赣南区委第二书记、赣南行署主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员。因积劳成疾,1954年12月12日在杭州市逝世。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