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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营销系统

垂直营销系统(Vertical Marketing System, VMS)是一种整合了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统一联合体。与传统的分散式营销渠道不同,垂直营销系统旨在通过产权、契约或管理手段,实现渠道成员之间的紧密合作,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形成与发展

垂直营销系统是近年来渠道发展中的创新之一,是对传统营销渠道的挑战。传统营销渠道由独立的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组成,每个成员都追求自身最大化的利润,即使是以牺牲系统整体利益为代价。然而,垂直营销系统则是由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组成的统一联合体,其中一个成员拥有其他成员的所有权,或实施特许经营,或具有足够的影响力使得其他成员愿意合作。这种系统的特点是专业化管理和集中执行,能够有效地控制渠道行为,消除因追求个人利益而导致的冲突。在消费品销售领域,垂直营销系统已成为主流分销形式,占据了市场份额的64%。

实现形式

公司式

公司式垂直营销系统是通过产权联系起来的渠道系统。在这种模式下,一家公司拥有并统一管理多个生产及分销机构,控制分销渠道的多个层次,甚至是整个渠道。常见的例子包括大型工业公司和零售公司,它们不仅拥有生产设施,还拥有和管理批发机构、零售机构等,实现了工商一体化经营。

契约式

契约式垂直营销系统是通过订立契约以协调各方关系的渠道一体化系统。这种系统允许不同的生产和营销机构在合约基础上进行联合,以期产生大于单个机构运营时的经济效益。契约式垂直营销系统的主要形式包括批发商支持的自愿连锁系统、零售商合作的自愿连锁系统和特许经营组织。

管理式

管理式垂直营销系统是在没有产权和契约机制前提下,通过实力来协调渠道关系的渠道系统。在这种系统中,某个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成员将不属于同一所有权下的生产和分销企业联合起来,形成了市场营销系统。在中国,特别是在汽车行业,这种管理系统尤其适用,它可以表现为工贸结合的形式。

应用案例

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契约式垂直营销系统的一种形式,其中制造商或服务公司与独立零售商签订合同,授予其特定产品的特许经营权。这种形式的特许经营包括制造商支持的零售特许系统、批发特许系统和服务机构支持的零售特许系统。

自愿连锁

自愿连锁是契约式垂直营销系统的一种形式,由独立批发商倡导,旨在与大零售商竞争。参与自愿连锁的独立中小零售商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经营特色,同时享受统一进货和多种服务的好处。

零售商

零售商合作的自愿连锁系统也是一种契约式垂直营销系统的形式,由独立中小零售商联合经营的批发机构组成。这种形式的自愿连锁组织为成员提供统一采购、宣传广告和员工培训等多种服务。

参考资料

百度教育.百度教育.2024-11-04

垂直营销系统的三种类型.百炼智能.2024-11-04

科特勒营销思维 设计渠道战略(五):渠道整合与渠道系统.微信公众平台.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