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耀
周明耀,男,1958年7月20日出生于江苏阜宁县,是一位博士、教授和博导。他是中共党员,曾在江苏农学院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个人履历
1982年7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8月至1985年1月在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进修灌溉排水理论与技术。1988年被聘为讲师兼任农田水利教研室副主任、江苏机电排灌工程研究所灌排规划技术研究室主任。1994年11月被评聘为扬州大学农学院副教授,任农田水利教研室主任。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在林业部北京外语培训中心进修英语。1997年9月任扬州大学水利学院副教授、水利规划与管理教研室主任。1998年8月,被评聘为扬州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98年2月为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环境专业博士研究生。2002年8月,被评聘为扬州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现为扬州大学水利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教授。
现任中国水利学会农田水利专业委员会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学组副组长、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生态学会理事、扬州市人民政府农业经济专家顾问组成员。
主要课程
担任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农田水利学》、《灌区管理》、《SPAC理论》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两个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为研究生开设《灌溉排水理论与新技术》、《土壤-植物-大气界面水分传输理论及节水调控技术》和《土壤水动力学》等专业课程,指导研究生25名。
成就及荣誉
先后承担各类部、省级科研课题20多项,其中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四等奖1项,获江苏省水利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在《ICID Journal》、《Irrigation and Drainage system》、《农业工程学报》以及《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著)60余篇(部),其中有两篇文章被ISTP收录。
获得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扬州市青年拔尖人才、扬州大学校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荣获首届江苏青年科学家奖提名奖,199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333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002年转为江苏省“333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二期工程)”首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1985年7月。调查处理十多起大案、积案,被乌鲁木齐市军区党委、纪委评为“优秀纪检干部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曾两次被三门峡市市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连续六年被评为三门峡市金融系统优秀纪检干部。1997年被评为河南省金融系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所在单位连续六年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在部队支农扶贫工作中曾两次受到师团嘉奖。亲自编《建行规章制度汇编》一二册。百万余字,在加强内部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积极作用。在被聘任为省投资管理学校中专班任教中,被评为优秀教员。撰写论文数十篇。其中《青年职工思想特点和思想工作方法初探》及《在改革开放形势下,如何发挥主人翁精神》被市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撰写的《浅析贫困地区专业银行商业化“棚架”问题》和《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金融初探》分别被省中国建设银行学术委员会评为二等奖,获优秀科研课题奖。
参考资料
阜宁名人.doc_淘豆网.淘豆网.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