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4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
单位简介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4日正式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副厅级邮政监管机构,负责全省邮政行业管理工作,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且实行党组制,党的关系在地方。
根据国务院邮政体制改革方案,青海省邮政公司也于2007年2月10日成立,并与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同时对外揭牌,原青海省邮政局被撤销,标志着青海邮政政企分开工作基本完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邮政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
(二)监督管理所在地区邮政市场;
(三)组织协调所在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以及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
(四)办理国家邮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市场监管处、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1.负责综合协调局内的重要政务、事务。
2.负责机关秘书、文电、会务、印章使用与管理、文书档案等基础行政事务工作。
3.负责地方立法、法规宣贯实施、普法等邮政行业法制工作。
4.负责全省邮政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的调研编制起草工作。
5.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政府采购及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6.负责机关干部选拔、考核、教育、聘用人员管理、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人事方面工作;
7.负责全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局发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8.负责协调组织邮政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9.负责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青海省邮政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
11.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2.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工作。
13.负责党风廉政等纪检监察工作。
14.负责信访工作。
15.负责史志、年鉴、大事记等的组织编写工作。
16.负责邮政行业社会团体的联系工作。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场监管处
1.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快递市场、集邮市场和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依法开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审批及邮政用品用具的监制管理工作。
3.负责邮政业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公安、国安、安监等有关职能部门。
4.负责协调邮政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快递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验视制度、备案变更、分级分类管理等国家关于快递服务的管理制度。
6.负责快递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理涉及快递服务的消费者申诉。
7.组织协调邮政行业反恐、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8.负责邮政业12305申诉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
9.协助办公室做好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及邮政行业统计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
1.负责贯彻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标准,依法监督检查邮政企业落实标准、履行义务情况,定期监测服务水平。
2.负责协调争取促进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
3.负责掌握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情况,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质量监控体系。
4.负责监督检查机要通信情况,保障机要通信安全。
5.协调全省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通信、盲人读物免费邮件寄递等特殊服务的实施和监督。
6.负责依法审核邮政营业场所设置或者撤销、停办或限办的备案审批工作
7.负责处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申诉、举报等有关事务。
8.负责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社会监督、社会评价工作。
9.按照国家邮政局有关规定,处理涉及邮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2-08-05
内设机构.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2-08-05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2-08-05
市场监管处.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2-08-05
普遍服务处(机要通信处).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