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郡
南平郡是中国历史上西晋至南梁时期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最初由司马炎于太康元年(280年)设立,初治作唐县,后迁至江安县。该郡隶属于荆州市,后期历经多次行政变更,最终在隋朝开皇九年(589年)被废除。
历史沿革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三月灭吴,晋武帝以南郡江南建南平郡,治作唐县(故治在今湖南安乡县安全乡槐树村)。《晋书》“南平市郡吴置,以为南郡,太康元年改曰南平。统县四,户七千。辖作唐、孱陵、南安市、江安。” 属荆州市。
后迁江安(由公安改名),东晋建武元年(公元317年)复以作唐为南平郡治。
司马曜太元二十年(395年)将湘州并入荆州市,南平郡属荆州。
司马德宗义熙八年(412年),又设湘州。义熙十二年,湘州并入荆州,南平郡再归荆州。
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平陈,废郡。
人口
司马炎太康三年(282年),南平郡户籍登记为7000户。刘骏大明八年(464年),南平郡户籍增至12392户,人口达450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