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先
李学先,1912年生,阜南县人。193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2月参加农民运动。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战士、排长、连长、营长兼政委、团长、副旅长、副师长兼参谋长,警备司令部司令员、军分区司令员、鄂豫陕特委委员、中共中央中原局副秘书长。
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人物经历
曾任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广东省委委员。“文革”期间被迫害致残。后历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第五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
李学先,霍邱籍老红军,历任粤北军区代司令员,中共粤北区委第二书记、行署主任、粤北军区政委,中共广东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李老爱乡情深。1991年淮河大水,李老先后募捐200多万元,赈济灾民,建校助学。后又创建“霍邱县李学先教育奖励基金会”,每年奖励6名高考成绩优秀学生和10名“特优教师”。2010年高考成绩揭晓,8月19日,基金会举行颁奖仪式,表彰奖励6名文理科前3名学员,余为之欣喜,特为每人创作并书写小诗一首,为之祝贺,与之共勉。
2000年3月15日逝世。
参考资料
霍邱县烈士陵园.中共六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2023-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