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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4月设立。根据中央编办批复,湖南省委编委正式发文调整湖南省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将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设立目的

重组设立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将为湖南省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历史沿革

湖南省委、省委编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扶贫、乡村振兴相关机构编制工作。本轮深化机构改革,湖南省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设立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明确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等内设机构承担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2021年4月,根据中央编办批复,湖南省委编委正式发文调整湖南省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委编办通知要求,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湖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4月30日下午,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省委副书记乌兰、副省长隋忠诚共同为省乡村振兴局揭牌。

内设机构

综合处

规划财务处

开发指导处

政策法规处

社会帮扶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防贫监测处

政策协调处

督查考核处

培训中心

省乡村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有关部署要求,湖南省经研究并向中央编办申报,将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得到了中央编办的及时批复同意。下一步,省委编办将积极跟进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按照省委和省委编委的部署安排,对标中央部门“三定”和职责调整,研究调整湖南省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积极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参考资料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05-31

内设机构.湖南省乡村振兴局.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