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直隶州是明代交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行政单位,原名宣光州。该州辖区包括旷县、当道县、文安县、平原县、底江县、收物县、大蛮县、杨县、乙县共九个县。其治所大致位于现今越南宣光省、河江省和永福省的东北部地区。
历史沿革
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癸未置宣化直隶州,直隶布政司。并置宣化州税课局,宣化州之长江河泊所。
永乐六年冬十月己卯,升交阯宣化州为宣化府,改宣化州税课局为宣化府税课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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