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局
广东省航道局曾是负责全省航道建设、维护、管理,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归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按水系兼顾行政区域的原则设置17个水系(区域)航道局、1个测绘中心(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依照国家公务员体制进行管理,是民航下属单位。
2017年,根据《广东省省一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机构编制调整情况表》,省航道局更名为省航道事务中心,定为公益一类,核减航道管理处、综合处2个正处级内设机构,调整后,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与监察室、党委办合署)、航道服务部(与安全监督部合署)、基本建设部、计划财务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拟订具体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及航标质量技术指标,组织航道建设前期工作、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航道建设的管理。
(三)、负责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过)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航河流进行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事宜;发布航道通告,实施与航道有关的水文管理。
(四)、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和侵占、损坏航道行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航道管理的法规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航道养护费及航道部门管理船闸的船舶过闸费等规费的征收,并依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六)、负责有关航道方面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先进技术交流和航道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八)、制订本行业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的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先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研究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
综合计划处
编制年度财务部门预算;参与拟订航道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基本建设计划、航道前期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航道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航道综合性统计、航道基本建设资金筹措、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基建技术处
承担航道基本建设和航道科技进步管理工作;负责航道基本建设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基建项目的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估工作。
财务审计处
编制年度财务部门决算;负责航道行政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和引进外资的财务监督;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船舶过闸费的征收、解缴及票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安全监督处
负责指导、协调航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按规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的综合统计及调查处理;统筹协调航道应急物资储备及劳动保护、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人事处
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工作;承办本系统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考核任免管理工作;承担外事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任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各区域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和党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局性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统战、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下属单位
水系(区域)航道局
广东省东江航道局
广东省西江航道局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广东省粤西航道局
广东省佛山航道局
广东省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广东省江门航道局
广东省深圳航道局
广东省珠海航道局
广东省梅州航道局
广东省东莞航道局
广东省中山航道局
广东省韶关航道局
广东省阳江航道局
主要职责
根据广东省航道局的授权和分级管理原则,在辖区航道范围内,依照国家和省的航道管理法规和规定,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维护、管理、建设;审批与通航有关的跨(过)、拦、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与通航有关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负责航道机构管理船闸的船舶过闸费征收;负责辖区航道测绘学工作;发布航道通告;会同有关单位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16个水系(区域)航道局下设40个航标与测绘所,承担辖区通航水域航标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工作;恢复漂移、流失、损坏的航标;承担辖区航道的测绘,向相关单位、船舶提供航道尺度的信息及变化情况;采集与航道有关的水文信息;承担航道机构管辖的船闸、拦河坝操作运行和管理工作。
直属机构
广东省航道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航道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航道系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及其他外资项目的计划、财务(支付)管理、工程管理、环境保护、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评估,承担省航道局涉外融资、技术交流及其他外事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省属航电结合项目的开发、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有关世界银行贷款事宜。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
广东省航道测绘中心,承担省管航道测绘工作,制订航道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学成果的审查、验收、审批;组织、协调、指导基层测绘业务工作;负责对外测绘技术交流和协调工作。
参考资料
聚焦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交通运输行业又有新进展.中国公路网.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