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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周转金

预算周转金是各级总预算为确保预算收支正常运行而设立的一种临时性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因季节性因素导致的收支时间错位问题。它属于国家财政后备基金的一部分,在预算执行期间,当出现支出提前于收入的情况时,可以利用预算周转金先行垫付,随后在收入超过支出时予以偿还。预算周转金仅限于循环使用,不可作为固定支出,年末须补足金额,以保障国家预算的有效执行。

定义

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财政为平衡预算年度内的季节性收支差异,确保及时支付款项而设立的周转资金。由于每月或季度间的预算收入与支出往往不同步,有时会出现支出大于收入或者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如果没有适当的周转资金,就很难完成预算收支的任务。因此,各级财政为了保持季节性的收支平衡,必须设置相应的预算周转金。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预算周转金是由各级政府为调节预算年度内的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付款而设立的周转资金。这些资金来源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拨款。新成立的一级财政通常会获得上级财政提供的一定数量的周转金,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增长,本级财政应逐渐从结余中补充预算周转金,使其额度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

资金来源及使用

资金来源

预算周转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两方面:一是从本级财政预算净结余中设置和补充;二是由上级财政部门拨入。一般来说,新成立的一级财政最初可能没有预算周转金,上级财政会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一定数量的周转金。随着时间推移,财政收支规模扩大,本级财政应该逐步从结余中补充预算周转金。

使用规范

预算周转金的设置和使用应严格遵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减少。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专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此外,预算周转金的余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且无需单独开设存款账户。

核算

核算方法

根据1997年6月25日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会计应设置“预算周转金”科目,分别记录本级预算周转金的来源和余额。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时,应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预算周转金”科目。该科目的借方一般不会产生发生额。

核算实例

为了准确核算预算周转金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应设置“预算周转金”账户。该账户用于核算各级财政设置的用于平衡季节性预算收支差额的周转资金。预算周转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设置,并不得随意减少。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时,应借记“预算结余”账户,贷记“预算周转金”账户。预算周转金的动用不应通过借记“预算周转金”账户,而是直接减少国库存款。如果“国库存款”的余额小于“预算周转金”,则表示“预算周转金”已被动用。

参考资料

简述预算周转金的资金来源。.新东方在线.2024-11-04

预算周转金从哪儿获得的.爱问知识人.2024-11-04

预算周转金与财政周转金的关系.豆丁网.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