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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会要

《五代会要》是《唐会要》续作,共设二百七十九目,除个别目、次略有调整外,体例一遵《唐会要》。

作品简介

汇编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代十国典章制度及其损益沿革的史书。三十卷(一作五十卷),北宋王溥撰。王溥(922~982),字齐物,并州祁县(今属山西省)人。后汉刘承祐时甲科进士,任秘书郎;后周时官至中书侍郎平章事、右仆射;入宋后,封祁国公,位至司空,监修国史。另撰《周世宗实录》《唐会要》等,有集二十卷。

每目内,先按朝代更迭,再依年代顺序编排史料,甚便检索。成书于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一说乾德元年(963),是关于五代典章制度的最早撰著。此后诸史于五代典章的叙述均甚简略,如《新五代史》只有“司天”、“职方”二考;《旧五代史》今仅存辑本,资料不全。这五十多年的典章,赖《五代会要》得以流传,可补诸史遗阙。王溥仕于五代,后周时居相位,谙熟五代典章文物,编撰此书时又大量摘引五代诸朝实录中的诏令、奏议,故史料较后出的新旧《五代史》翔实。

《五代会要》撰成后,诏藏于史馆。北宋庆历六年(1046)文彦博初刊于蜀,南宋乾道七年(1171)施元之复刊于徽州(今歙县)。元、明之际无刊本。清乾隆中方有活字本刊行。今通行本为清光绪十二年(1886)江苏书局本,1978年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据之校点刊行。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标点本。

《五代会要》分帝系、礼、乐、学校、宗教、选举、职官、刑法、食货、舆服、历数、灾异、四裔等13门,内容丰富,涵盖了五代时期的各种典章制度。该书成书于《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之前,依五代时期的各朝实录的诏令、奏议分类编而成,是研究五代典章制度必不可少的史料,价值很高,可视为《通典》之续编。由于《旧五代史》是辑本,《新五代史》又仅有司天、职方二考,《五代会要》遂成为研究五代“礼法刑政沿革”的唯一史料。关于唐初世族之升降,唐役使民工兴建诸宫、府兵、养马、都督府的设置、佛寺之兴建等皆有记载,足补正史之缺。四库馆臣称该书“收放失旧闻,厥功甚伟”,又说:“读五代史者,又何能无此一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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