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生
刘春生,1952年1月出生,河北三河人,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2年6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人物经历
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北京燕山石化公司、国家经委企业局、国家体改委企业司、国务院生产办企业局、国务院经贸办企业司、国家经贸委企业司等部门工作。
1996年1月至2000年4月,先后任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副司长、企业监督司副司长。
2000年4月至2006年6月,先后任国家开发银行信贷管理局副局长,评审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信贷管理局局长。
2006年6月至2012年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基建顾问。
2013年3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年12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2年6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刘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参考资料
退休前疯狂敛财,70岁的退休行长被开除党籍,继任者也落马.南方都市报-今日头条.2022-06-17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刘春生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