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救援总队
2021年4月,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四川省应急救援总队。新设立的四川省应急救援总队在省应急管理厅的指导下,承担多项应急救援职责。
2021年12月31日,省应急管理厅在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东路286号为四川省应急救援总队挂牌。
机构职责
四川省应急救援总队承担多项应急救援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桥涵、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承担国家赋予的跨国(境)矿山(隧道)事故排水救援任务;参与全省重大自然灾害等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日常联系;负责全省矿山水患现状调查和防治水技术研究等工作。
参考资料
省应急救援总队成立并挂牌.今日头条-四川法治报.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