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
黄宗智(1940年-),中国著名历史社会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曾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历史系教授,并在1991年晋升为“超级教授”,2004年荣休。黄宗智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讲座教授和兼职博士生导师。他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明清以来的社会史、经济史和法律史。黄宗智教授的主要著作有《法律、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和《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等。
人物经历
1966年起,黄宗智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教授,直至1991年晋升为“超级教授”,并于2004年退休。
1986年至1995年,黄宗智教授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中国研究中心的创办主任。
2001年起,黄宗智担任《中国乡村研究》杂志的创刊主编。
2005年至2011年,黄宗智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
2012年起,黄宗智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担任讲座教授和兼职博士生导师。
人物成就
著作
《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上海市: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2007];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2007];
《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
《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市:中华书局,1992[2000,2006](英文原著获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最佳著作奖);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1986[2000,2004](英文原著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最佳著作奖);
《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与尤陈俊合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论文
理论与方法
《中国的现代家庭:来自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视角》,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5期;
《中国发展经验的理论与实用含义:非正规经济实践》,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10期;
《跨越左右分歧:从实践历史来探寻改革》,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12期;
《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载《开放时代》2009第2期;
《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载《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福州市: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探寻中国的现代性——评汪晖\u003c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u003e》,载《读书》2008第8期;
《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中间阶层:悖论的社会形态》,载《领导者》2008年6月号(总第22期),亦载《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连接经验与理论:建立中国的现代学术》,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4期;
《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载《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州市: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
《近现代中国与中国研究中的文化双重性》,载《开放时代》2005年第4期;
《悖论社会与现代传统》,载《读书》2005年第2期;
《认识中国——走向从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学术理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四个陷阱和一个问题》,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中国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载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社会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载《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当时没有发表关于当代的部分,后全文纳入作者专著《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后又附于作者专著《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书后发表(北京:中华书局,2000,第二版)】;
《三十年来美国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兼及明清史)的概况》,载《抖擞》总第41 期(1980)。亦载《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0年第11期。
法律:历史与现实
《中西法律如何融合。道德、权利与实用》,载《中外法学》2010年第5期;
《调解与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与尤陈俊合作),载《中国法律》2009年第3期 ;
《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4期;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与巫若枝合作),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
《中国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载《清华法学》(第10辑),北京市: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载《清华法学》(第10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载《清华法学》(第10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离婚法实践——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载《中国乡村研究》(第4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中国历史上的典权》,载《清华法律评论》(第1卷第1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中国法律制度的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研究》,载《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北京市:法律出版社,1999。
乡村社会经济:过去和现在
《中国的新时代小农场及其纵向一体化:龙头企业还是合作组织。》 ,载《中国乡村研究》(第8辑),福州市: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
《中国被忽视的非正规经济:现实与理论》,载《开放时代》2009年第2期;
《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和现在——舒尔茨理论的对错》,载《中国乡村研究》(第6辑),福建省: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
《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与彭玉生合写),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载《读书》2006年第10期;
《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连载于《读书》2006年第2期、第3期;
《再论18世纪的英国与中国——答彭慕兰之反驳》,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2期;
《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评彭慕兰\u003c大分岔: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u003e》,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
《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载《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市:商务印书馆,2003;
《略论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方法:以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为例》,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3期;
《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载《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论长江三角洲的商品化进程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营式农业》,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略论华北近数百年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
主要观点
黄宗智教授的农村社会经济研究集中体现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和《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三本专著中。他的研究方法强调从最基本的经验和实践事实出发,去寻找最重要的理论概念,而不是从“先验”的理论出发去“规范”经验。黄宗智教授的法律史研究同样注重实践历史,提出了一系列贴切而深刻的概念,如“实用道德主义”“第三领域”“半正式治理”等,用以概括中国文化和社会的突出特点。他的学术思想总体特征是对普通民众的深层关怀,无论是关于农村人民生活的经济研究,还是关于影响民众生活至多的法律研究,均鲜明体现了这种色彩。
参考资料
黄宗智(历史社会学家) 简历 - 名人简历.名人简历.2022-04-10
讲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