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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

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的前身为1907年创建的遵义师范学堂图书室,解放后随着学校的发展变化曾数易其名。2001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遵义师范学院后始为现名。2016年10月搬迁至新蒲大学城校区,现有独立馆舍44997平方米,是校园的标志性建筑。馆内设综合服务部、采编部、流通部、期刊部、参考咨询部、信息技术部。

本馆介绍

新馆建成后,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模式、馆内设施等都有较大改变、更新或增加。馆藏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并将根据学院办学方向努力构建我馆馆藏特色,以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体制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采编部,期刊部,流通部,信息技术部等五个部门等机构。设立有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主任委员、馆长为副主任委员、各系主任或学术带头人为委员的图书馆学委员会。制定有整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奖惩制度、评估制度。馆员实行聘任制,双向选择。馆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全馆工作人员37人,均经过不同程度的专业培训。职称结构为高级9人,中级7人,初级6人。图书馆学研究之风较为浓厚。近年来,全馆人员在省内外报刊上共发表文章150余篇,其中3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一篇获市级优秀论文奖。对外交流亦较活跃,与全国786个各类图书馆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学术资料交换关系。通过全馆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馆藏开放时间

馆藏布局及开放时间

委员会工作

为了进一步专注于图书馆对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图书馆特成立信息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馆长直接负责,由图书馆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工作人员为成员而共同组成,专职于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图书馆网页的建设与更新,图书馆信息的网上发布,读者问题答疑,图书馆数字图书资源的发布,馆藏书目数据发布等工作。欢迎全校师生员工对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一、讲究文明礼貌,共同创造一个舒适、幽静的学习环境。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爱护图书馆的建筑、图书、设备、花木等,损坏加倍赔偿。

四、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

五、保持馆内安静,不大声讲话。

六、讲究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在馆内吃食物。随便吐痰及乱抛果皮纸屑者,罚款一元。

七、馆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五元。

八、禁止穿拖鞋、背心及运动短裤入馆。

现 刊 阅 览 室 规 则

一、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员工。

二、室内期刊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本人借阅证换取所需书刊。每次限借一册,阅完后再换。不得带出室外。当班必须归还。如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用他人借阅证阅览者,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权扣留借阅证。

三、取期刊时,应检查是否有缺页、污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否者将负赔偿责任。对所借期刊应加爱护,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在期刊架上选刊时,应及时选取,不得过久逗留。选好后填写索书单到座位上阅读,以免妨碍他人选刊和工作人员的巡视。

五、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桌上乱刻乱画,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如有违反加倍赔偿。

六、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收放音机、手机、寻呼机等有声物品带入室内,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注意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七、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过刊库查阅规则

一、过刊库服务对象为全院教师、学生。

二、库内书刊实行开架查阅。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库,用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查阅。

三、库内书刊是开架借阅,请自觉爱护书刊,不得在上面批注、圈画,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本室书刊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借出手续,当班必须归还。如发现盗窃书刊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报学校记过处分。

五、查阅中如有疑难,请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并填写读者咨询单。

六、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上面乱写乱刻,如有损坏或私自带出室外,加倍赔偿。

七、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将收放音机。

八、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工具书库查阅规则

一、教学参考室的服务对象为本院教职工、学生。

二、室内书刊实行开架查阅。读者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入室,用借阅证换代书板入库查阅。如带有提包、书包,穿有大衣、风衣,请先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入内。读者在架上选书时,请按规定使用代书板,以避免乱架。阅毕离库时,请填写读者查阅登记薄,用代书板换回借阅证。

三、请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注、圈画,若有撕剪、折页、污损者,按本馆《图书赔偿制度》处理。

四、本室书刊只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出借手续,当班必须归还。如发现盗窃书刊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并报学校记过处分。

五、查阅中如有疑难,请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并填写读者咨询单。

六、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上面乱写乱刻,如有损坏或私自带出室外,加倍赔偿。

七、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将收放音机、手机、寻呼机等有声物品带入室内,如有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没收。注意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讲究文明礼貌。

八、以上要求望读者自觉遵守,做文明读者。对不良行为要主动帮助、劝阻,以保持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自修室规则

一、本室供学生课余时间自修学习,非本校学生不能入内。

二、请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三、请爱护室内桌椅等设备,不得在桌上乱刻乱画,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如有违者加倍赔偿。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等。

五、讲究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

图书借阅规则

一、我馆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用他人借阅证借书,工作人员有权没收。

二、我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进入书库,除了笔和笔记本以外,其它物品一律不能带进书库。

三、借到图书后,请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涂写、缺页等情况,如有,应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并由工作人员加盖印记;还书时,如有上述情况而无印记,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罚。

四、借书一律实行限期,教师借书期限半年;学生借书期限45天;实习生实习期间借书期限半年。读者所借图书,如本馆有特殊需要,可提前催还,读者不得拒还。

五、借书后,请注意归还日期,可以提前归还,但不能逾期,如逾期,按本馆规定计逾期罚款,逾期罚款每天0.1元。

六、请爱护图书,如有毁损、遗失者,按我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理。盗窃图书,报学院处理。

七、贴有蓝色书标的图书,一律不外借。

书刊预约、催还制度

为了加快图书流通、减少拒借率,方便读者借阅,特制定书刊预约、催还制度。

一、读者需借书刊如已借出,读者又需要这本书,工作人员应请读者填写预约单,待书还回后,按所填时间先后,通知该读者来馆借阅。

二、若读者因教学科研急需借阅的书刊己借出,填写预约单后,工作人员可通知已借该书的读者提前还回,再通知需该书的读者来馆借阅。

三、学生读者借书逾期未还,可口头带信催还,逾期时间长者可与该生所在系、班取得联系催还。教师借书逾期未还,除口头催还外,每学期结束写一次催书单送到教师手中。

四、每年七月上旬、十一月上旬对学生借书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逾期未还的书刊,填写催书单发到读者手中,以便及时催还逾期书刊。

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赔偿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工作条例》第八条“要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对违章或损毁、盗窃书刊资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至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馆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一、读者借出的书刊资料还回时,如发现污损、批点裁剪、撕页,罚款起价是1.00元,视污损情况增加赔款倍数;遗失书条形码罚款2元;遗失书刊,一律以原版新书加以赔偿,并收加工费2.00元。

二、如该书确实无法购到时,则按下列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

(1)书价在l0元以下(不含l0元),按原价的5-10倍赔偿,若赔偿金低于20元时,则按20元赔偿。

(2)书价在10-20元(不含20元),按原书价的3-5倍赔偿。

(3)书价在20元以上,按原价的2-3倍赔偿。

2、线装古籍、外文原版书、香港电台原版书、工具书按原价的6-10倍赔偿。

3、丛书、全集或其它成套图书,若污损或遗失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价赔偿,未污损遗失部分仍归图书馆所有。

4、中、外文期刊(包括现刊)遗失或裁剪、撕页及污损单行本一册,按半年至全年价赔偿,合订本按该刊一年订价二至五倍赔偿。

5、污损报纸一张者,赔偿1.00元。

三、读者借阅书刊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损坏、不全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刊时发现损坏情况,由借阅者负责。

四、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保护书刊,人人有责。凡抓获、检举破坏或盗窃书刊者的同志,图书馆给予一定奖励。其办法是:将赔偿金扣除成本后的百分之七十奖给抓获或检举者。

五、凡盗窃书刊者,一律报请学校记过处分,并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六、赔偿书刊时,由电脑赔书,赔偿之后,不再办理退书退款手续。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未尽事项,可随时修改。各系科资料室的图书、资料赔偿办法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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