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
壮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汉族以外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2020年中国境内共有1956.8万余人。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等地区,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壮族人占全中国90%以上。壮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和布依语、傣语关系密切。历史上壮族一直借用汉字为书写工具,直到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形成的拼音文字的壮文。
壮族的祖先是生活在岭南的百越人,主要居住在西瓯和骆越(今广西、广东、云南、越南北部)等地。秦汉基本归附于汉人政权,三国时期一直到隋朝,壮族摆脱汉人统治,以大姓贵族为中心形成多方割据势力。唐以后处于中央王权的管控之下,唐宋时期壮族多次爆发起义均以失败告终。明清时期,明朝沿用宋朝土司制度让壮族自治,清代为加强控制实行“改土归流”,由中央委派官员进行地方统治。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岭南地区,12月全境宣布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壮族人先后成立桂林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自治政府的建立为壮族人提供了政治保障。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壮族地区的农业、工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交通建设也日益完善。同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教育发展的政策,部分地区还推动壮语、汉语双语教育的改革创新。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传播壮族文化,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各类壮族文化艺术团体活跃在海内外的舞台上。另外,医疗卫生水平也显著提升,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壮族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神、祖先神,认为万物有灵,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巫术联系十分紧密,具有原始宗教色彩。壮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有独特的风俗习惯,他们的特色饮食是五色饭、甜酒;服饰色彩鲜艳,会包头巾,服饰上有各色花纹;壮族和汉族一样过春节、中元节等,但“三月三歌节”和“牛魂节”是属于壮族的本民族节日;婚俗上有“长住娘家”的传统;他们的葬礼仪式为屈肢葬礼和二次葬礼。随着时代发展,壮族许多习俗已经被汉族同化。壮族的文学艺术丰富多样,左江流域崖壁画是壮族绘画艺术的典型体现;音乐方面擅长山歌,有流传千年的乐器天琴和铜鼓;舞蹈种类丰富,有“绣球舞”、“草人舞”“铜鼓舞”等;文学作品中创世史诗《布洛陀》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2006年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族称由来
在商周时代,壮族先民生活在西瓯、骆越地区,当时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的众多其他民族一起统称为“百越”。秦朝称之为“越”,根据《汉书》《后汉书》等古籍的记载,汉朝对西瓯、骆越等地的民族出现“蛮”“俚”“乌浒(三国后消失)”的称谓,晋朝张华《自然志》中将岭南地区的民族称为“僚”。这些称谓并非完全在时间上前后相继,而是并存现象。唐五代时期,由于岭南地区土著大姓贵族各自割据一方,开始出现以地域或者以大家族姓氏命名的称呼,如“西原蛮”“黄洞蛮”等。宋以后,称谓呈现新的变化,“布土”“土人”“撞”等称呼开始出现,还有自称侬、、沙的,这些称谓都带有一定的地域性。元明以后,“撞”演化为带有侮辱性的“獞”。到了清代“僮”的称呼已经广泛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西部流传开来,成为壮族最普遍的族称之一。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民族识别时将壮族定为独立的少数民族之一,秉持着民族平等原则并遵照本民族的意愿,废除其他别称,统一称为“僮族”。但 “僮”字在现代汉语中和“撞”原为两个不同的读音,而在民族称谓中读音又相同,读音上的不明晰容易在使用中产生混乱。周恩来总理提议把“僮族”改称为“壮族”,“壮”字表示壮族人民繁荣强盛之意,1965年国务院采纳这一建议并为壮族人所广泛接受。
壮族还有丰富的自称,有布壮、布依、布土、布侬、布板、布饶、布弄、布岱等多种称呼,这些称谓往往因地而异,其中使用布壮、布依、布土、布依的壮族人较多。布壮分布在桂中和桂北,人口数达到壮族的三分之一。布依分布在桂北、桂西北和云南省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等区域,人口接近壮族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自称布土的的壮族人既有武鸣区、平果市等地的人,也有邕宁区、龙州县等地的人。布侬主要生活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靖西市、德保县一带。布土和布依的人口加起来也有壮族的三分之一。此外,还有自称布土、布侬、布岱的人分布在越南民主共和国北部。
历史沿革
先秦
商周以前,壮族先民处于氏族部落联盟阶段,每个氏族部落各自为政,缺乏具有体系的社会组织。每个部落都有自己图腾;有酋长或军事首领,这些首领可以通过民众的评议进行更换;同一氏族部落之内有相互保护、支援、同族复仇的责任。有文字记载的壮族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代,但由于文献记载较少并且十分简略,只能粗略地了解到壮族先民的情况。当时中国将长江中下游以南的岭南地区称之为“百越”,指生活在中国东南方的众多土著民族。壮族的先祖生活在“百越”的西瓯和骆越地区,也就是今天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西南部、云南省东部和越南北部等区域,当时他们已经进入氏族部落联盟逐渐解体的阶段。经过原始社会,壮族先民在商周时期已经逐渐形成农耕文明,生产力的提升使私有制诞生,人与人之间已有尊卑之别。
秦汉至隋朝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为巩固新生的秦朝政权,以达到开疆拓土守卫中原的目的,秦始皇选择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岭南地区作为首要的攻伐对象。历经六年击溃了西瓯、骆越的顽强抵抗,统一岭南。在岭南推行郡县制,设立桂林市、南海、象三郡,为了加强统治,采取派遣军队戍守要塞、组织人力开辟新道、令汉人南迁与岭南人杂居、发展经济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这些政策的作用下,当地人的生产力得到提升,开始冶炼铁器,铁制工具的数量和种类都大大增加,农业上牛耕广泛推广到南越国地区,灵渠等水利灌溉工程的建造,使当地进入农耕时代。同时郡县制的设立、推行封建化,使西瓯、骆越地区出现奴隶制和封建制社会文化交融的现象,但奴隶制占据主要地位。公元前207年秦朝灭亡,原南海郡守赵佗趁机自立为王,成立南越王国,并与西瓯、骆越其他地区加强联系。在民族政策上团结和利用岭南各族中的上层人物、移风易俗、提倡“越汉和亲”、推行越人自治的政策,以加强对南越国的统治。
汉朝刘彻时北方中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积极开展统一南部边境的活动,派兵进攻南越国,岭南再次归附中原汉族政权。西汉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成为十三刺史部,岭南诸郡属于交州。西汉初期为加强对西瓯、骆越的控制,效仿南越国,实行“以其故俗治”的统治政策,并将部分人迁往今河南省、湖北等地区。刘弗陵时征发西瓯、骆越的“夷兵”攻打其他民族的反汉斗争。三国时期,大部分壮族先民生活在孙吴范围内的交州和荆州,还有部分人生活在蜀汉势力下的益州。汉朝西瓯、骆越等地的奴隶制仍在发展,经常出现大奴隶主之间的斗争。汉朝同样重视农田水利,修建许多农业灌溉设施,对提高作物产量有重要作用,冶铁工艺较秦朝有较大发展。
进入晋朝,郡县的划分发生新变化,设立郡县州三级行政单位,壮族先民分布在广、交、宁三州。通过让刺史担任中郎将镇抚岭南、轻徭薄赋的方式镇抚岭南。南梁时,先后经历宋、齐、梁、陈四个王权的更迭。在政权争夺中,岭南诸族的势力得到较大的发展。隋朝恢复秦汉的郡县二级制,延续汉朝对岭南各族的民族政策,但事实上大部分时间隋朝都无力统治,当地人以首领为核心聚群而居。从东汉末年开始到隋朝建立期间,中原战乱频仍,许多中原人迁居岭南,加快了岭南的封建化进程,世居岭南的俚、僚等大姓奴隶主雄踞一方。刘宋、齐、梁、陈和隋朝相继统治时期,这些大姓贵族或叛或顺,各占一方。从晋朝开始,壮族先民已经可以培育、引进良种,不断提升农业栽培技术,到隋朝时大部分河谷平地都已经得到开发。经过秦汉和南北朝的发展,到隋朝时陶瓷、纺织、漆器的制造已具有精巧、美观、耐用的特性。
唐宋至明清
唐王朝重新恢复对岭南地区的管控,此时壮族先民分布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西部、湖南省南部、滇桂交界、黔桂交界、中越交界等地,大致和此前的分布区域相同,但呈现出向西北扩张之势。唐朝实行羁府州县制度,即任命少数民族的首领为刺史、县令等,让地方统治者依照当地俗法治理,通过他们间接实现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辖,是“以夷治夷”的产物。但是唐朝赋税苛重、存在严重的民族偏见,出现诸多社会问题。以黄乾曜为代表的壮族人发动了多次少数民族起义,均以失败告终。唐朝时壮族和汉族交流渐多,其社会逐渐从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在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呈现出和中原基本同步的趋势。经济方面主要表现在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推行和土地兼并的盛行上。唐朝格外重视农业生产技术的传播,曲辕犁推广到壮族地区,农作物也日益丰富。到唐时壮族的纺织业已闻名中原,采矿业也得到空前发展,白银作为货币开始使用。商业方面贸易活跃,和中原、中国西南地区人民的贸易往来密切。军事方面实行府兵制和募兵制。受汉文化影响,壮族的豪门大族会将本家世系刻在墓碑上,科举下的学校教育制度也在壮族地区推行。
宋朝仍延续唐朝的统治措施,但改变了唐时的赋税政策。宋初壮族的侬智高率领壮族的“侬”部落起义反抗宋王朝的统治,朝廷派狄青率兵镇压起义。随后为加强对壮族聚居区域的管控,开始初步推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对唐羁縻制度的发展,这一制度在元朝的到全面实行。公元1075年交趾国(今越南)进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区,壮族人民和宋朝官兵奋力抵抗,成功击退交趾国的侵略。两宋时期,北方战乱不断使经济重心南移,为此采取鼓励垦荒和轻徭薄赋的措施。到了宋朝壮族已经广泛使用曲辕犁和牛耕,农作物种类繁多,喜米品种多样,像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也大范围进行种植。手工业方面的陶瓷制造已经到达很高的水平,采矿业已经能够产出金、银、铜、铁、锡等多种类型的矿产。壮族的商业也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日渐繁荣,出现许多定期或不定期的集贸市场,用于壮族和中原、西南、交趾国的贸易交流。
明清时期,壮族人广泛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等地区。明朝仍然延续土司制度,土司府、州、县甚多。明朝时壮族地区较为动荡。明初壮族地区先后发生古田、府江和八寨的壮族反抗行动。嘉靖年间,倭寇侵入中国东南沿海各地,明朝政府征调“狼兵”抗敌,在广西田州府(今田阳区)已故土官岑猛的妻子瓦氏率领下,“俍兵”前往东南沿海抗倭,屡建战功。瓦氏俍兵的抗倭精神至今仍为壮族人们所传颂。清代是土司的衰亡时期,雍正年间推行“改土归流”政策,由中央委派官员到壮族地方担任长官,促进了壮族文化和汉文化的进一步交融。明清时期,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又有所提高。农业上筑堤围塘蓄水、引溪流灌溉农田已相当普遍。稻田的耕作也较细致,播种育秧,中耕除草一二次,使上田每亩达到2石。坡地则开为畬地种植旱禾,种后也除草一二次,产量与水田不相上下。畜牧业上猪、牛、羊、马的饲养很普遍。手工业方面,壮族地区的纺织、酿酒、陶瓷、采矿等行业呈现蓬勃景象,壮锦、茶、酒等负有盛名。
清末至民初
1840年爆发第一次鸦片战争,壮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受到了列强的冲击。1851年,在壮、汉、瑶族杂居区的桂平金田地区掀起反抗清政府腐朽统治的太平天国革命,当时参加金田起义的壮族达数千人,约占当时太平军总数的四分之一。壮族的革命将领和广大官兵,在太平天国的整个革命战斗中作出了不小的贡献。1883-1885年爆发中法战争,壮族人自发地组织起来,英勇抵抗法国侵略者。当清代爱国将领冯子材率领萃军前来反击时,壮、汉各族人民积极支援,取得了“镇南关大捷”。尽管如此,壮族地区依然沦为法国的势力范围。结果导致银钱外流、农民破产,洋货的大量倾销和对原料的掠夺对壮族的农业和手工业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也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采矿业和种植业、交通业缓慢兴起。天主教随着西方列强的侵入也传到壮族地区,出现许多传教点。
1911年中国革命形势高涨,在黄花岗起义、武昌起义中,有不少壮族同盟会会员参加战斗,在反对袁世凯的护国起义中也有许多壮族人的牺牲。1921年以后,壮族人积极参与农民革命运动,1929年和汉族、瑶族的人民举行了“百色起义”,1930年宣布龙州起义。抗日战争中,壮族和各族人民一起开展游击战争,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1949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镇南关,中国广西全境宣布解放。
人口分布
人口
历史上对壮族人口数量并无具体记载,根据《淮南子》《汉书》《史记》的记载和对史料的分析,汉代时期西瓯大约有60万,骆越大约有100万左右的壮族先民。《旧唐书》和《新唐书》统计唐朝壮族先民的人口分别为65万和90万,从贞观十三年到天宝的一百年间增加了25万人。宋朝北方中原地区战争不断,经济中心南移,汉族进入壮族地区的人口大大增加。明朝万历年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湖南省、云南省等地的壮族人在100万以上。明代广西是流放罪犯的主要地区,明末清初广西是抗清基地,失败后官兵散落在广西各地杂居在壮族之中。清代因为海禁政策和战乱,福建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的汉族大量进入壮族聚居区,到清朝时,人口大约为600万。新中国建立之后从1953年到1990年的第一到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国壮族人口从686.46万增长到1548.96万人。2000、2010、2020年的第五到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分别为1617.8万余、1692.6万余人和1956.8万余人。
分布
壮族的分布跨越中国、越南两个国家。中国壮族的聚居区呈片状,在平原、山区、河谷、山谷等地形区均有分布。行政区划上遍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贵州省等地区的一百二十多个县市,并且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广西境内的壮族人占全国壮族总人口的91.3%。但广西境内的人口分布密度不均,主要聚居在桂西的百色市、柳州市、南宁地区,桂东桂北则较少。越南的壮族因自称不同分为两个民族,分别是岱依族和侬族。岱依族和侬族于公元4世纪和唐宋时期从今中国境内迁居到越南境内。主要分布在越南北部高平省、谅山省、河江省、北江省、老街等地区的盆地、丘陵地带。
壮族生活区地处中原地区亚热带地区,气候为亚热带季风气候,热量资源丰富。山地多平原少,喀斯特地貌是壮族聚居区的自然现象。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等地区河流众多,径流量大,水力资源丰富。自然土壤多为红壤,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经济作物包括茶、香蕉、柑橘、菠萝蜜等。植被种类众多,有许多珍稀树种,纬度地带性和经度地带性差异明显,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丰富。
语言文字
壮语是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的一种语言,它跟布依语、傣语等同属于一个语支。壮语分为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北部方言内部一致性很大,使用人口也比南方方言要多,两个方言内部又各分若干个土语。北部方言的土语有广西龙胜、三江侗族自治县、永福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南丹县、河池等地区使用的桂北土语;广西柳江区、来宾市北部、宜州区等地区使用的柳江土语;广西贺县、阳朔镇、荔浦市等地区使用的红水河土语;广西百色、田东县、田阳区所使用的右江土语;广西宁北部、横州市、宾阳县等地区使用的邕北土语;凤山县、田林县、西林县等地区使用的桂边土语。除此之外,还有丘北县、连山土语在云南丘北和广东连山一带使用。南部方言包括广西邕宁南部、隆安县、上思县等地区使用的邕南土语;天等县、大新县、崇左市等地区使用的左江土语;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使用的德靖土语;云南广南南部、砚山县、马关县等地区使用的砚广土语;以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南部、马关东部、麻栗坡县南部等地区使用的文马土语。在语音上,壮语的声母基本上有三十个左右,韵母有八十个左右,每个音节都有声调,声调分为八个调类;在词汇上,壮语受到汉语深刻的影响,吸收了许多汉语成分来丰富发展自己;在语法上,以语序和虚词为语法手段。在广大的壮族聚居区,壮语是壮族人民主要的交际工具,杂居在壮族地区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大多兼通壮语。
壮文是中国壮族于1955年创制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历史上壮族一直以汉字作为书写符号来学习文化知识和记事通信。唐宋以后,壮族人民利用汉字和汉字的偏旁部首,按照汉字六书的原则,创造了一种方块字。系统的方块壮字文献主要出现在明清时期,清代是壮字的盛行期,流行区域遍及各壮族聚居地。历史上这种文字多用来记录诗歌,如《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永》《周军》《何文秀》等许多长歌唱本都用这种文字写成。道士写经文、民间记账和写契约也杂用这种文字。解放后各地壮族群众还利用这种壮字编写革命民歌,歌唱解放和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但这种方块字笔画繁多,需要和汉字交叉使用,因此没有成为正式流通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政府派出壮语工作组和民族语言调查队制定推行了《壮文方案》。
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与信仰
壮族人的宗教信仰总体来说属于原始宗教信仰,壮族的宗教信仰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自产生之际就展现出形态多元的特点。
自然崇拜
在基本观念上他们认为万物有灵、有魂,人的灵魂是独立存在并且不灭的,人亡故后肉体消亡而灵魂则转入彼岸世界。因为一切事物都有魂灵,所以他们普遍信仰多神,而非一神。原始社会壮族人民对生老病死、四季更替、雷电风雨等自然现象无法形成科学认知,并且在生产和生活上处处受到大自然的限制,自然的威力令壮族人将自然事物和现象神化,将其视为具有生命的神灵,由此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但是壮族人并不是崇拜自然界所有的现象,而是崇拜那些与人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现象,如掌管刮风下雨的雷神、气候干旱潮湿的水神、万物生长的山神、开花结果的树身、土地丰收的土地神等都是壮族人主要的崇拜对象。通过祭拜自然神祈祷神灵保佑五谷丰登、四季平安、人丁兴旺、家人健康。
图腾崇拜
壮族的图腾崇拜产生自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某一部落认定自然界某一自然物作为自己部落的图腾,就与该对象产生超自然的血缘亲属关系。图腾崇拜因氏族和居住地的不同而异,因而具有多样性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花图腾。壮族传说人的生命是花赐予灵魂的,人类始母神姆六甲是从花中生长出来的。蛙图腾。青蛙在农业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叫声和阴晴变化密切相关,因此人们相信蛙能主宰雨水,通过蛙图腾缔结联系以求风调雨顺。蛇图腾。壮族先民生活的地区气候潮湿、树木风貌、河流众多,多蛇蝎活动,他们对这种凶猛的动物即敬畏又无法征服,万物有灵的概念让他们把蛇奉为图腾。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主要分为始祖崇拜和家祖崇拜。始祖崇拜中最重要的是掌管生育的姆六甲和人类创世始祖布洛陀。宗祖崇拜是祖先崇拜中最重要、最普遍的类型。壮族常把避免灾祸、六畜兴旺、子孙未来等切身自身利益的事情与祖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看来,祖宗即便去世后他们的灵魂是不灭的,并且强有力地在暗中监视活着的人。如果活着的人对祖宗经常保持一定的祭祀和应有的敬意,那么祖宗的灵魂就会一直保佑着家人。否则,祖宗就会惩罚子孙。家祖一般是上溯三代的祖先,各家堂屋中设有祖先神,在春节、婚育或家人生病、出远门时进行祭祀。
巫文化
壮族人的宗教信仰和巫术联系紧密,他们认为巫婆是沟通天神、祖先的使者,可以担任神和人之间的传话者,能够占卜吉凶探求鬼神意志。壮族人的巫文化可以追溯到先秦西瓯、骆越地区盛行的巫术,称为越巫。越巫的装束是头戴羽冠,身穿羽衣,象征着能飞上天去拜见神灵,和神进行交流。在先秦时期,部落酋长往往由巫史担任,是主持祭祀祈福、进行占卜的负责人。举行巫术活动需要准备香火、食物、饮料、冥物等,这一活动基本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由巫去请神请鬼,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招魂、驱鬼、占卜等巫术实施阶段,为高潮部分,第三阶段是送神、送鬼祈求平安。
道教、佛教和天主教的传入
秦汉之后,壮族隶属汉族政权的管辖,随着与中原汉文化的交流,汉族所信仰的道教,佛教等逐渐同壮族人民的民间原始宗教信仰沟通起来。到了唐宋时期,君王为加强对壮族地区的政治控制,对他们的意识形态进行管控,弱化壮族的原始宗教信仰,推行汉民族所崇尚的道教、佛教文化,比如唐朝就修建了许多佛寺。壮族在发展中,虽然迫于统治者的意志出现过对佛教,道教等的崇拜风潮,但是深深扎根于民间的原始宗教意识始终占据着主要地位。清朝后期,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清政府颁布开放天主教的诏令,大批传教士进入西南壮族地区,天主教随着传教士的到来进入壮族地区。
民族文化
风俗习惯
生产
壮族是最早栽培稻米的一个民族,农业方面在粮食生产上以稻米为主,种类有粘稻、粳稻、糯稻,热量充足地区可以达到一年三熟,其次为薯、麦、粟、黍等类,经济作物主要有甘蔗、棉花、荔枝等。在生产工具上,一直到明清时期都主要使用铁农具。手工业方面纺织业发达,壮族地区盛产棉麻,形成和农业结合紧密的家庭手工业。壮锦是壮族名贵的纺织品和手工艺品,拥有广阔的消费市场。壮族地区矿产资源丰富,秦汉到隋朝的青铜制造业非常发达,唐宋以后壮族地区的银、锡等矿产资源行销于外。
饮食
在主食上形成以水稻为主,玉米、麦子、番薯等杂粮为辅的结构,肉食种类丰富,包括猪牛羊鸡蛇蝉鹿虾等,喜食水产。壮族格外喜爱糯米食品,米饭、米粥、米粉、糍粑、粽子等都是壮族人民日常喜爱的食品,其中最有特色的是五色饭,又可以叫作花色饭、五彩糯米饭等,是壮族歌节节庆必备吃食。五色饭把红兰草、黄花、枫叶、紫番藤的根茎或花叶捣烂,取出汁液浸泡糯米,再加一份原色米一起蒸熟而成,颜色分别呈红、黄、黑、紫、白色。壮族人还喜欢饮用一种甜酒,制作上将酒曲撒在蒸熟的糯米上,随后让其发酵数日。饮用之前需要添水煮开,可以和酒糟一起喝。甜酒加红糖煮蛋,被壮族人民视为产妇的滋补佳品。另外嚼槟榔是壮族的传统习俗,有些地方,槟榔是招待客人的必需品。
服饰
壮族先民很早就有自己的装饰艺术,人体装饰文化方面主要有文身、凿齿、配饰等。文身是壮族先民中普遍流行的人体装饰,文身主要有鳄鱼、虎、蛇、蝴蝶、花草、鸟等图形,所有的颜色都是青黑色,表现了壮族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有的地方男子还会全身虎纹,表现威武的男子气概。文身的部位男子多在胸部、女子多在手臂和手背上。凿齿也称“打牙”“饰齿”,凿齿是青年人的一种成人礼仪。女子到了16-18岁就拔去两颗侧门齿,表示可以进行各种社会活动。岭南地区很早就产出了珠玑、玳瑁、象牙、犀角、银、铜等物品,壮族人会将珠玑、内壳、银环、铜环等佩戴在自己的头、胸、颈、耳朵、手腕等处。
壮族服饰颜色鲜艳,红色,绿色,黑色,蓝色是最常使用的颜色。服装上的纹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以植物为代表的图案类型,比如菊花,桃花等;二是以动物为代表的图案类型,比如凤鸟,龙纹及鱼虫等;三是以人物为代表的图案,四是以几何图形为代表的图案。总的来说壮族传统服饰女性上衣为无领右的短衣,衣长一般位于腰间,领子、袖管和下摆边缘会用各色花边作为装饰。下衣穿宽松的长裤,外套短裙,用五色线绣上花纹图案,头上会包头巾,头巾两端有彩色垂线,有的女子还会佩戴银制耳环、项圈、手镯等。男性传统服饰为用黑、白等颜色的头巾包头,上身为及脐短衣,下身为裤腿肥大的长裤。
住宅
壮族的传统住宅为“干栏式”建筑,干栏式的房屋一般采用竹木作为建筑材料,结构上分为三层,底层用来豢养牲畜、存放杂物;中层是人起居的处所,顶层用来存放粮食。这种建筑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从古代百越民族的建筑中流传下来。过去壮族的聚居区多在山地或丘陵地带,气候湿热,热量充足,盛产木材。为了防潮、通风、预防毒蛇猛兽,修建为干栏式结构。现在已经壮族人民已经不再使用竹木,而是以砖石或钢筋混凝土为建筑材料,但一些房屋的结构还保留着干栏的基本特征。龙胜地区壮族聚居地的“干栏式”建筑,是至今保留最为完整的“干栏式”房屋,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前往参观游览。
节日
壮族三月三,又称“三月三歌节”“三月歌圩”。有很多关于三月三的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传说是为纪念刘三姐。壮族的刘三姐擅长唱山歌谴责财主们的恶劣行径。但是在某一年的农历三月初三,刘三姐在山上砍柴时不幸坠崖身亡。后人为了纪念这位“歌仙”,便在农历三月初三聚会唱歌。从历史上来说,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壮族先民祈求五谷丰收、子嗣繁盛的祭祀宗教活动,之后逐渐成为青年男女的一种社交活动,又进而发展成为群众性的庆祝节日。每到歌圩开办的日子,附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盛装汇集于此,享受自己民族的狂欢节。20世纪80年代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农历三月初三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
牛魂节,也叫“天牛节”“敬牛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传说农历四月初八是牛王的生辰日。这天的核心内容是举行祭祀活动,敬拜耕牛。在祭祀时分为“栏祭”、“野祭”、“堂祭”、“庙祭”四种,“栏祭”需要准备好鸡、酒等祭品在牛栏前供奉,同时需要在牛栏上挂枫树叶,祈求无瘟无疫;“野祭”是牧牛的人带着贡品到经常放牛耕地的地方祭祀,祈求水草丰茂,牛肥体壮;“堂祭”指在家中厅堂由家长牵牛绕桌而行来祭祀牛魂;“庙祭”是把糍粑粘在牛身上或头上,意为给牛戴花,表示对牛劳作一年的褒奖。
婚俗
在原始母系社会,壮族的婚姻制度是群婚,实行从妻居,双方无夫妻关系的概念,也没有生育的责任和义务。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壮族在父系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制。传统上,壮族在婚姻上流行“长住娘家”的习俗,这一习俗是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产物。指在结婚以后新娘不与男性家庭同住,而是返归娘家,只有在过年、盛大节日时才会到夫家,直到怀孕或生育了第一个孩子之后才到夫家共同生活。壮族的未婚男女通过唱山歌来表达相互的爱慕之情,之后互赠定情信物,由男方父母托媒人带着礼物到女方家去说亲,若女方父母接受礼物则两家约为婚姻。举行婚礼当日,女方的送亲队伍中有十个同辈女伴陪同送亲。婚礼后女方回到娘家到和夫家同住期间,仍然可以同男子对山歌,但要避免被夫家人看到。
葬礼
壮族的传统丧葬仪式分为屈肢土葬和二次葬。屈肢土葬是古代西瓯人的丧葬仪式,需要在死者未完全僵硬之前用绳子把身体呈蹲坐姿势捆扎起来,意味使死者的灵魂留在体内。二次葬是人去世后先把死者埋葬,等身体各个组织腐化后再开棺,把骨骸清洗干净,再次安葬。二次葬时一般不会将牙齿和骨骸一起下葬,因为壮族人认为牙齿是属于人间的,不属于神灵。二次葬的死者需要单独设立灵位,直到重新安葬后,单独的灵位才能撤销,标志着死者的灵魂已经进入家鬼之中。
禁忌
壮族人的禁忌和他们的原始宗教信仰有关。对自然的崇拜要求他们不能用脚踩灶火,必须要在祭拜灶神后才能进行生产劳动,遇到雷响不能下地劳作,不能在被奉为神山的山上开垦、造坟。祖先崇拜要求壮族人不能随意移动祖先牌位,父母死后子女在守孝期内不能吃荤菜、不剃发、不参加娱乐活动。除此之外,某些地区的壮族人认为狗是不洁的,所以不能在家煮狗肉,不能用狗肉敬拜祖先,否则就会惹怒祖先而降罪给现世的人。
文化艺术
绘画
壮族先民在先秦时代的青铜器和陶器制造上就已经开始绘制花纹图样,图案多为他们所敬畏的自然对象,艺术手法上采用夸张、抽象的刻画形式。最具壮族绘画代表性的是左江流域崖壁画群,这是壮族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绘画艺术遗迹,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的左江及其支流明江两岸的悬崖峭壁上。岩壁画用红色颜料绘制而成。 内容主要分为人物、动物、器物三类,人物全部双手屈肘上举,两脚叉开呈半蹲姿势;动物都为侧身奔跑或站立状;器物包括兵器、乐器、面具等。在技法上采用剪影式,即用粗略地线条勾勒出绘画对象的轮廓,后用色块填满,不作细节描绘。壁画总体上刚劲有力、粗犷传神、色彩鲜艳,富有艺术感染力。
音乐
壮族的山歌种类多样,他们的山歌同日常生活联系紧密,主要分为叙事歌、生活歌、劳动歌、情歌等。比如《建房歌》,对修建壮族的房屋提供了详细指导,包括如何计算房屋大小,如何修建栏杆和楼梯等细节。壮族的山歌通常平稳流畅,起伏不大,音域相对狭窄,节奏自由多样。对歌是壮族文化和男女社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歌可以一对一或三五成群,也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对歌。
壮族民间常用的乐器有唢呐、蜂鼓、铜鼓、大鼓、铜铙、铜锣及笙、箫、笛、马骨胡、天琴等。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乐器之一,是古代壮族人祭祀仪式中较为重要的乐器。铜鼓的大小在十厘米到一百厘米不等,重量从十公斤到数百斤不等,鼓面中心有太阳光纹的浮雕,鼓身有蛙、牛、花草等装饰图纹。壮族人在“上巳节”、春节等重要节日时敲击铜鼓表示庆祝或悼念之情。
舞蹈
壮族的舞蹈在种类上分为“绣球舞”“草人舞、“采茶舞”“扁担舞”“铜鼓舞”等。他们的舞蹈动作来源于日常生活,比如古代乐舞《鼓魂》里有类似“蛙状”的动作,“草人舞”有渔猎捕捞的影子,“扁担舞”由妇女用木杵稻米的动作演变而呈。舞蹈总体上舞步雄捷,刚柔兼济、诙谐活泼,感情充沛,舞蹈情绪随着情节的变化而波动。壮族舞蹈主要以情节为主,动作热烈轻巧,节奏鲜明。比如表现爱情的节奏比较舒缓柔和,表现反抗斗争的舞蹈则慷慨悲壮,充分体现了壮族劳动人民的倔强和爱憎分明的性格。
文学
壮族的神话和史诗是构成壮族文学的重要部分,最具代表性的是创世史诗《布洛陀》,这是一部口头文学作品,内容包括布洛陀创造天地、造人、造万物、造土皇帝、造文字历书和造伦理道德六个方面,反映了人类从原始氏族部落走向农耕时代的历史,表达了壮族先民对世界起源和社会发展的认知,在2006年5月被列入中原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壮剧是综合壮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的综合性艺术,种类多样,包括师公剧、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乐西土戏等六种,各类剧种都有其代表作,其中流传度最广的是《莫一大王》《刘三姐下凡》《三国演义》等壮剧。壮剧的表演和壮族的山歌有密切联系,在剧作风格上有朴实亲民、活泼灵动的特点。在音乐唱腔上,南路壮剧和北路壮剧比较多彩,表演技艺如身段、步法、手法、武打等等都有其独特之处,观赏度高,具有独特的壮族自身的色彩与风格。
壮医药
壮族的医药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洪荒时代采集植物识别百药,服食外敷,建筑蒸腾,是壮医世代用生草药治病的开端。壮医的医学理论认为人是天地之气感应而生,气血输送营养,滋润全身组织器官,人需要保持自身各部分生理功能协调统一,才能保持健康的机能状态。在壮族医学疗法上,针刺疗法是最常用的方法,有壮医陶针疗法、壮医针挑疗法、火针疗法等。在药物学上,壮医也有丰富的成就。晋朝有《南方草木状》,唐朝有《岭表录异》,宋朝有《桂海虞衡志》和《岭外代答》,部分药物用壮语直音记述。南宋时期,中医书籍分类中有“岭南方”一类,其中《岭南卫生方》记载了很多壮族验方。”之称。目前已知的壮药近2000种。道地药材有:八角、肉桂、罗汉果、田七、金银花、大壁虎、龙血竭、扶芳藤、钩藤、密花豆等。壮药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调气药、解毒药和补益药;按功用细分为解毒药(解痧毒药、解瘴毒药、祛风毒药、除湿毒药、清热毒药、祛寒毒药)、补虚药(补气药、补血药、补阴药、补阳药)、调气药、通调三道药(通调气道药、通调谷道药、通调水道药)、通调两路药(通调龙路药、通调火路药)、治巧坞病药等。
体育游戏
舞狮
传说在远古时期,人们生活在深山密林之中,经常有野兽出没威胁人的生命安全。壮族人民为了保护自身和牲畜的安全,保护田地不被野兽破坏,想出了用野兽驱赶野兽的方法。他们把火把点燃,用草、竹子等材料做成狮子的样子,敲锣打鼓并模仿万兽之王狮子,以吓退凶猛的野兽。因此,狮子便成为了壮族先民眼中吉祥、平安的化身,从此,舞狮就逐渐演变成了逢年过节人们庆贺、祈愿的一种惯例和习俗。其中田阳舞狮最为著名,已经被列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阳舞狮有文武之分。文派狮子以风趣的表演如挠痒痒、抓耳挠腮、打滚儿、戏球等为特点,展示闪、扑、挪、腾、滚等动作,展现昂扬的斗志和喜悦之情,一般用于节日庆典。武派狮子侧重于展现技巧的过跷跷板、高空舞狮、走梅花桩等,一般由一名引狮人带路,逗引狮子表演各种高难度动作。
抛绣球
抛绣球是壮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古代的“飞砣”是抛绣球的雏形,“飞砣”产生自壮族先民的战争和劳动,本来是用青铜制造的一种兵器,多在作战或者狩猎中通过甩投的方式来应用。唐以后人们将棉花籽、谷壳、豆类等物品用绣花布做成球状,也有方形和菱形等多种形状,当地人称为“绣花球”。每到春节、“上巳节歌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壮族人会组织抛“绣球花”作为游戏娱乐活动。除此之外,还是青年男女互诉情愫、表达爱意的特殊方式。青年男女会在地头、河边和树林处互抛绣球花和对歌来寻找意中人,后来逐渐发展为带有一定规则的娱乐和比赛形式。
板鞋竞速
板鞋竞速是一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中较为盛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板鞋竞速首次被列为比赛项目。板鞋长度大约为100厘米、宽度为9厘米、厚度为3厘米。这项运动需要在在田径场地上进行,赛道一般宽2.44至2.50米。在赛制上,分为单项比赛和接力比赛两种。在单项比赛中,运动员必须要在自己的道次内行进,起跑时任何一支板鞋不能触碰或超过起跑线。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选手意外摔倒或者板鞋脱离,运动员需要在触地(落地)处重新套好板鞋继续比赛,最后的成绩只有能运动员的身体和板鞋须全部超过终点线后才算完成。接力赛则采用多副板鞋组成多棒进行比赛,第一棒队员和第二棒队员的交接必须在接力区内完成。每个接力区长度为10米,在中心线前后各5米,交接的开始与结束均从接力区分界线的后沿算起。
社会组织
都老制
壮族在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产生了都老制,都老制在壮族人民的生活中起过重要作用。并一直延续至今。都老制是一种自治制度,由壮族村寨内的民众选举出一位负责人即“都老”,也可以由上一任都老推荐,通过群众认可产生。成为都老的条件为老年男性,为人正派,富有热情,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如果得到群众支持可以终身连任。都老的责任是维护村寨的公共安全和秩序、保障村民利益和财产、组织建设村寨、制定村规民约等。都老在平时和普通人一样从事生产劳动,他们并不属于统治阶级,只是群众推选出的自然领袖。
土司制度
壮族的土司制度开始于宋代镇压侬智高之后,在元代正式确立,明代得到发展,消亡于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地区和中原汉族地区不同,不能依据汉族的律法治理,只能施行“因俗治俗”的特殊政策进行治理。其内容为:中央王朝册封当地少数民族中有威望、有势力的首领为职官,维持他们内部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和风俗习惯等,属于封建农奴制统治。在土司的管辖范围之内,土司统领的政治、经济、文化大权,拥有最高决策权。同时设置权力机构对具体的事务进行管理,但不同土司势力范围内的机构设置会有差别,这些权力机构的设置因土司官职高低、辖地大小及经济实力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各土州、土县还设有监狱,由土官衙门管辖。土官衙门之下,分立区、段、亭、哨、都、路、屯、堡、坡、镇、甲、方等建置,有土目、甲目、哨等官职,负责审案诉讼、培养士兵、征收税费等工作。这些构成了土司地区的乡村权力系统,通过权力机构,统治者能够对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管控、对人民实行统治。从清代开始实行“改土归流”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农奴制经济已经不再适应发展,经过清代前期至民国时期长达二百余年的改土归流,土司制度最终废除。
保甲制
保甲制是清朝的乡村行政管理制度,是清朝为加强中央对地方乡村社会的控制、使官方行政能够摆脱乡村原有权威力量的干扰对乡村进行治理而实施的。雍正四年下令在壮、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和土司地区,按照中原地区的建制,建立保甲之法,采用十进制的编制形式,具体为“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为了使保甲制能够在壮族地区实施起来,统治者要求由壮族地区的人们选举出公正诚实、能识字、有身家的人担任长官。但是由于壮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与汉族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保甲制并未真正在壮族地区实行,主要局限在壮、汉杂居地区的城镇及其近郊。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甲制的首事大多都由传统管理者——都老等担任。后来随着壮族社会的发展和传统社会结构的逐步解体,保甲首事的职位又逐渐由地主、富农等权贵取代。
宗族组织
壮族从氏族社会发展而来,在部落联盟时期,各个氏族部落群居在一起,古代壮族的大姓莫氏、黄氏、侬氏、韦氏、覃氏等都是在原来氏族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并长期聚族而居,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宗族势力。在和汉族的交往过程中,壮族人民受汉文化的影响,一些壮族地区的宗族组织和宗族文化比较发达。他们拥有自己的宗祠和宗族族规,有的还编写家谱。在宗族之中根据亲属关系远近有不同的称呼,三代以内的父系亲属称为房族,三代以外的称为门族或宗族,房、门、宗族总称为家族,通过氏长者、聂氏宗祠、族规等对同宗关系进行维系。族长一般由男性担任,族长的产生方式有两种,其一是自然形成,其二是由直系血缘的长子继承。族长需要负责对宗族祠堂和共同财产进行统一管理,组织宗族内部的活动,主持祭祀等公共事务,解决族人内部矛盾和对外交流等。20世纪50年代后,由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壮族宗族势力对壮族村民生活的影响日渐减弱,但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宗族活动复起的趋势。
现当代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完成剿匪斗争之后,壮族地区开始进行土地改革运动,1953年完成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壮族人民逐渐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生活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上1951年8月19日,成立了包括壮族、侗族、瑶族、苗族在内的龙胜各族自治县各族自治区。1952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西半部建立了桂林壮族自治区,1958年确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了壮族和其他民族人民的交流和发展。同年还建立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随后陆续在广东省建立了民族乡。各级民族自治政府的成立,保证了壮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壮族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后,壮族各级自治政府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大力选派少数民族干部进修学习,有效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使少数民族能够真正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经济上,新中国成立以前,壮族的生产活动以农业为主,由于落后的社会制度壮族人们始终过着饥寒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壮族地区的农业有了全方位的发展,农林牧渔综合发展。到199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865.9亿元,贫困人口减少到256万人,大部分人能够解决温饱问题,生活水平逐渐提升。2006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31.93亿元,同时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畜牧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9%。农业的发展,使壮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为壮族社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工业方面,以前壮族地区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缺少现代工业。但壮族生存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在中国西部开发战略的支持下,龙滩水电站、乐滩水电站、北海电厂一期工程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和投产,极大地推动了壮族地区工业的发展。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882.23亿元。工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解决了工业基础薄弱的问题。进入新时代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工业转向以科技创新为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产业大招商,力图实现产业振兴。
交通上,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到1977年,广西全区98%的公社和70%的大队都通了汽车;铁路通车里程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了一倍。2003年,广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011公里,是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第一个突破1000公里的自治区。2005年,港口建设工程逐渐完工,航空和现代邮电通信工程建设发展迅速,使广西壮族自治区初步建成了交通体系和邮电通信网络,壮族人民的交通运输和通讯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十四五”时期,政府还加大资金、人力投入,构建更加完善的交通建设、运输和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
教育上中国和壮族各级人民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教育的政策,有效推动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形成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内的的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全区所有区县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评估验收,631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上学。壮族地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不仅从宏观层面制定一系列保障少数民族教育能够良好进行的政策,还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壮族适龄学生,有效地推动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部分学校还推行壮语和汉语的双语教学,为壮族文化的保护创造了良好环境。
文化上,新中国成立以后,注重壮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同时各个艺术团体活跃在海内外的舞台上,以《刘三姐》为代表的壮族歌舞剧在海内外流传,开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音乐、舞蹈界一个历史性的辉煌。各类表演艺术团体如专业团体、民间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个体等,深入到壮族城乡之中了解壮族文化,并将这些文化转化改编为可传播的艺术形式,在世界各地进行表演,展现壮族独有的民族文化,有效传播了壮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壮族地区,人们随处都可以欣赏到优美动听的壮歌和土风土韵的壮族戏剧。
新中国成立以前,壮族地区疟疾、霍乱、天花等流行病广泛肆虐,新中国成立后,壮族地区医疗水平提升,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控制了传染病的传播。80年代以来,壮族医药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出版《壮医针挑疗法》《壮族民间医药简编》《壮医药线点灸疗法等医药著作。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等医学部门对流传在民间的壮医草药和技法进行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壮医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壮族传统医术医药的发展,不仅使壮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传承,也为壮族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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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发展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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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中国人口普查年鉴.国家统计局.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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