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传义
向传义(1886—1955),字育仁,四川仁寿人。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肄业、日本法政学校毕业。国民革命军中将。
人物生平
1909年
加入中国同盟会,1912年1月任蜀军总司令部第1团1营营长
1913年
赴日本留学
1915年12月
任护国军四川招讨使署参谋
1916年7月
任川军第5师9旅17团团长
1918年5月
任四川靖国军独立第1混成旅旅长,
1919年
任四川靖国军第3师师长
1920年
辞职。
1927年2月
任四川省党务特派员,5月兼任川康团务委员会副委员长,7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并兼任成都三军联合办事处处长,11月兼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委员和财政厅长
1929年4月
改兼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6月任第24军2师师长
1933年12月
任第24军副军长兼2师师长
1934年
秋专任第24军副军长
1935年10月
任西康建省委员会委员
1939年
春任四川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
1940年1月
任中将
1941年1月
任四川省参议会议长
1945年5月
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
解放战争期间曾掩护和营救中共党人和进步人士
1949年12月
拒绝赴台湾省,在成都迎接解放。
1954年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判刑
1955年2月
在病故
1985年
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