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水利局
贵港市水利局是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贵港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贵委会〔2009〕144号)设立,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贵港市水利局,将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扶持工作交给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的水利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和专业性规划,并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包括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负责城镇供水、排涝管理;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具体措施,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编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归口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库和审批全市小型水库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七)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城乡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八)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江河、水库、河口滩涂、河岸滩涂、河堤的治理和开发,包括河道整治及河道采矿管理。
(十)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河堤防的安全监管。
(十一)配合市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制订有关水利的财务政策及价格税收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市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负责全市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提出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建议;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工程的归口管理,装机容量2万千瓦以上发电和枢纽工程须上报自治区水利厅并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项目建议书;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建设与生产行业管理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贵港市水利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党建工作和各科室及二层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宣传、文秘、行政、档案、保密、机关后勤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职工培训和教育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并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的资金和运行情况财务管理;负责局本级的财务工作;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的行业管理,编制全市水利经济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地方电力农村水电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建议书的编制、申报,参与审查和评估水利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水利技术科
负责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项目的设计成果审查、大型水利项目设计的报批、中型以下水利项目设计的审批和重大技术方案研究把关、基建工程管理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和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审查、报批、执行;负责技术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对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防洪、抗洪工作。
农水科
负责全市水利、机电排灌、城区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田水利管理建设。负责城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农田科学灌溉、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负责水利冬修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主办《冬修水利简报》。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流失治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水库水资源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行业的法制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和水利安全生产的检查、督查工作。
人员编制
贵港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局机关工勤编制2名。
现任领导
贵港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晓燕
参考资料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2021-12-31
最新!贵港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信息.今日头条 贵港普法.202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