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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事件

2024年7月,媒体曝光“罐车运输油罐混用”问题。媒体追踪发现,中国许多普货罐车运输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并且存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的现象。

媒体报道,两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装上了食用油,涉及的食用油企业分别是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事件发酵后,有自媒体博主利用定位平台查询到货车行车轨迹,一涉事车辆半年内在不同的食用油厂家和煤制油厂家之间穿梭运输。

2024年7月6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已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并已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8日,汇福粮油集团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已进行自查。9日,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8月25日,国务院食安办通报调查处置情况。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油罐车事件多人被处理,依法对涉事7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9月3日,国家标准委下达《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事件背景

罐车运输

罐车一般分为危化品罐车和普货罐车。危化品罐车一般运输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液体,普货罐车则运输危化品以外的普通液体。普货罐车起初均只运食用油,后开始运输包括煤制油在内的其他液体货物。

罐车洗罐一般需用碱水,洗完再高温蒸罐,才能洗得相对干净,如果只是普通水洗也会有残留。罐车在卸完煤制油不洗罐的情况下通常会残留几千克到十几千克煤制油,而残留的煤制油多数情况下会与食用油相混。食用油收货方尽管会抽样检验,但由于检验项目有限,其他杂质无法通过普通检验发觉。卖油厂家不管,买油公司不知情,运输公司就会钻空子。若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等非危化品液体污染食用油的话,危害可能会更大。

油品分类

煤制油是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如液蜡、白油等。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煤制油主要成分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会影响人体健康,长期食用可能导致中毒。苯或苯胺成分较多时,还可能影响造血功能。若有毒性较大的化工液体残留,其中的有机溶剂、酸、碱、重金属等被人直接接触或吸入都可能产生危害,甚至有可能对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伤。

食用油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包括大豆油等。食用油在出厂时并非均为常见的小包装,还有许多是以散油形式往外销售,如一些食品企业采购散油作为原料。

相关规定

2014年,中国开始实施《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规定,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规定的规定处罚。

事件经过

2024年,有媒体在长期追踪调查后发现,中国许多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液体。为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无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2024年5月16日,一辆悬挂河北省牌照、装载煤制油的罐车驶离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的宁东煤制油厂区。两天后,该车到达河北省秦皇岛市。5月20日傍晚,该车到达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的汇福粮油集团。次日上午十时,该车在卸完煤制油未洗罐的情况下驶入生产厂区。一个小时后,该车满载净重31.86吨的一级豆油从厂区驶出。

2024年5月24日下午,一辆悬挂冀E5476W牌照、此前从宁夏运送煤制油到在石家庄市并在卸货后连夜赶往天津市的罐车,驶入位于滨海新区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厂区。约40分钟后,该车满载35吨大豆油驶出。厂区保安介绍,包括这辆罐车在内,进厂装载的都是大豆油。而在装油过程中,该车始终未遇到任何阻碍,也无人检查罐体内是否干净。5月27日,该罐车开进了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的厂区。

2024年7月2日,“罐车运输油罐混用”问题报道后,在网上引发热议。7月9日,有自媒体利用定位平台查询到油罐车混用事件中,一涉事车辆冀E5476W半年内在不同的食用油厂家和煤制油厂家之间穿梭运输。7月10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有一辆车身标有“食用油专用”字样的罐车进入了浙江日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

调查处置

涉事集团自查

中储粮集团

2024年7月6日,中储粮集团官方表示,集团公司在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已于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又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集团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集团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

汇福粮油集团

2024年7月8日,汇福粮油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已进行了自查,具体更权威的结果要等相关政府部门通知。

金龙鱼集团

2024年7月9日,金龙鱼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称,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有关部门调查

国务院食安办

2024年7月9日,针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问题”,国务院食安办高度重视,组织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开展食用油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调查处置结果会及时公布。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邢台市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对邢台市域内的油罐车运输行业进行全面整顿、核查处理,加强运输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遵守职业操守。会议拟定了专项调查组进行摸底排查。

三河市政府

2024年7月9日,三河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有人员前往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调查。

各地监管部门

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河北省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表示,针对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卷入油罐车运输乱象一事,相关部门已完成调查,并已将调查结果报给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事件由三河市政府在调查,后者会公布最终调查结果。

河北省市监局

2024年7月9日,河北省市监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经介入调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与应急处称,调查仍在进行中,会向社会通报。

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问题罐车“抵达过勉县一事回应,勉县已经成立了由发改局牵头的工作专班,会尽快处理。

咸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咸阳市常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政府很重视此事,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具体情况在核查中。

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该舆情,已在核查。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下午,针对罐车进入浙江日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事,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经核查,10日上午9时许,一辆印有“食用油专用”的浙D牌照油罐车进入该公司,卸完油后驶离。该公司是一家生产匀染剂、精炼剂等纺织助剂的企业,采购大豆油是用于纺织助剂的生产。该运输车辆在装载大豆油进入公司时被拍摄发至网络。

镇江海事局

2024年7月11日,为深刻吸取“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的教训,镇江海事局对中储粮镇江基地码头、江苏中海粮油基地码头开展食用油散装运输船舶专项检查,以保障食用油水路运输安全。

调查结果

违法事实

涉事罐车冀E5476W相关违法违规事实。5月22日11时,司机要某某驾驶涉事罐车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装载煤制油(煤基费托合成粗液体蜡 2#),5月23日16时到达河北石家庄市晋州市华力油脂有限公司,卸载全部货品。5月23日21时到达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休息,5月24日16时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天津)有限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5月24日21时到达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休息,5月25日21时到达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休息,5月26日17时到达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休息,5月27日7时到达陕西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卸载油品35.91吨。经查,7月3日,涉事车辆(登记在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实际车主高某群为掩盖问题,指使其三哥高某修伙同河北邢台金谷仓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某,找到河北石家庄市民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胡某某开具5月23日罐车清洗虚假票据(500元)。

涉事罐车冀E6365Z相关违法违规事实。5月16日17时,司机张某某驾驶涉事罐车从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装载煤制油(煤基费托合成粗液体蜡 1#),5月18日16时到达河北省秦皇岛市衡杉科技有限公司,卸载全部货品。5月19日19时到达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等待配货,5月20日19时到达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等待装车,5月21日11时从河北三河汇福粮油集团精炼植物油有限公司装载食用植物油,5月22日12时到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百胜隆粮油有限公司,卸载油品31.86吨。司机张某某称5月20日已做清罐处理,经公安机关现场核查,当时涉事罐车轨迹所在地周边没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洗车店和移动清洗车。

流向追查

涉事罐车冀E5476W所运35.91吨油品,用于饲料加工11吨,其余24.91吨未售出,已全部封存。

涉事罐车冀E6365Z所运31.86吨油品,已封存2.48吨;剩余29.38吨被分装销售,其中5月22日分装8.5升规格580桶4.5吨、17升规格180桶2.79吨,5月28日分装8.5升规格280桶2.17吨、17升规格310桶4.81吨,6月10日分装8.5升规格490桶3.8吨、17升规格729桶11.31吨,总计8.5升规格1350桶10.47吨、17升规格1219桶18.91吨。已销售但未被使用的7.78吨已全部追回并封存,已被使用的21.6吨流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未流向其他地区。

责任认定

我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明确规定,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器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运输食品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食品运输工具不得运输有毒有害物质,防止食品污染”“运输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的车、船等运输工具、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但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性质极其恶劣,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

联合调查组认定,

涉事地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

依法对涉事7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涉事地区邢台市是问题罐车所在地,对罐车运输失管失察,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负有责任,由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调查过程中地方发现的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

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按照全面清查、举一反三、打建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会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运输专车专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处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管理,健全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确保食用植物油安全。

事件回应

关联企业

中储粮集团

事发后,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天津)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表示,运输食用油原则上需要专用罐车,但实际操作中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即可。公司在装载过程中并不验罐,且无法分辨罐车是否为食用油专用。食用油销售合同中约定均为买家自提,罐车也由买家所雇,公司对装上车的食用油品质并不负责。

2024年7月6日,中储粮集团公开发文表示,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该集团要求直属企业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与适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中储粮集团称,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对于直属企业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汇福粮油集团

2024年6月初,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其公司运输食用油不要求专用罐车,运输罐车前三次所运货物也为食用油即可。该工作人员表示,罐车罐体需保持干净整洁,工人在装油前会验罐。7月8日,汇福粮油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被曝光的油罐车不是汇福粮油集团的油罐车,汇福品牌的油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工作人员称,汇福粮油集团可以面向社会承诺,企业的成品灌装油质量是过关的,而且公司没有自主的油罐车,是客户派车来自提产品的。工作人员还称,公司卖出的散油都是客户自提的油,可以以任何形式流向市场,不清楚客户渠道流向是餐饮为主还是零售为主,唯独不是“汇福“牌的。“涉及公司‘汇福’品牌的油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此外,前来运输的油罐车为客户自聘,汇福粮油公司对其资质有相应检查流程。

金龙鱼集团

2024年7月9日,有博主发布视频称,根据行车轨迹,核查涉事车辆曾送过货的食用油企业,发现涉事车辆“6月4日在陕西咸阳咸兴路的金龙鱼工厂卸货”。对此,金龙鱼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已关注到相关信息,待核查后反馈。”

7月9日,金龙鱼工作人员回应表示,工厂的食用油都是在自己工厂进行桶装之后再运输的,公司对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集团旗下各工厂都是遵循管理制度,不会使用别家的油罐车,食用油的运输工具必须按照《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日,益海嘉里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关注到近期出现散装食用油运输安全问题的报道后,集团内组织了全面自查,自查结果显示:集团各企业在散装食用油安全运输中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运输车辆都进行了严格的查验、检验手续。声明中表示,公司对食品安全有规范及完备的管理体系,对于散装食用油运输有严格监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散装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集团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7月10日,金龙鱼对自媒体发布报道中货车轨迹一事作出回应。金龙鱼表示,该车曾在集团旗下武汉市陕西省工厂卸货,就此特别说明如下:涉武汉工厂行程为该车注册后第一次运输,即装运时为新车状态;涉陕西工厂行程,装运前,装载工厂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核验了其罐身的食用油标识及前载的书面盖章证明件,并进行了清罐、验罐,检验合格后方进行了油料装载,施铅封后发运;油品到厂后,收货工厂验证铅封,并进行了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各指标检测,产品品质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从装车到卸车,形成了完整闭环,产品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企业充分履行了监管责任。

罐车司机

邢台市一位罐车司机表示,由于罐车增多竞争加剧,运输价格大幅下降,许多罐车不得不在返程时通过运输煤制油来增加收入。另一位司机坦言,洗罐对于经常换货运输的普货罐车是一笔不小开支,因此许多罐车在换货运输时选择能省则省。

对于隶属车队的罐车,有司机表示,尽管他们有时想洗罐,但也要听从车队老板的安排:“老板不让清就不清,老板的事。”很多司机认为,车队不安排洗罐,更多是因为有些食用油厂家把关不严,他们通常不会检查罐体是否干净。邢台市一位司机表示,很多食用油厂家一般都不检查罐体内部,只是检查注油、卸油口,把两个口擦一下即可过关。

多名罐车司机在谈到涉事公司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时认为,该公司验罐并不严格。司机们表示,该公司一般只看泄油口,泄油口擦干净即可通过,对于熟人检查标准更加宽松。对于载货单的所运货物信息,司机本人也可随意编造。

罐车司机邱健表示,希望食用油行业的乱象能得到有关方面重视。他坦言,只要食用油厂家仔细验罐、严格把关,就能99%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食用油采购方

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7月,涉事有机大豆油收货方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表示,关注到相关报道,公司内部进行询问,尚不清楚购置大豆油是食用还是工业用。

北京世纪悦福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晚,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公告称,汇福粮油的销售客户名单中包含该平台供应企业北京世纪悦福,而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世纪悦福食品有限公司曾中标华北科技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高校粮油项目。10日,北京世纪悦福回应称:公司采购相关油品使用的是自己的运输车辆,且目前尚未向北京大学供货。

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对于近日中储粮一级大豆油运输车辆污染事件,公司作为受害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涉事的大豆油已于2024年7月3日由汉中市、县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现场封存于公司储油罐内,等待中储粮公司召回处理,该批次大豆油没有灌装生产流向市场。勉县新力油脂称涉事油未流向市场待召回,对于恶意抹黑公司形象以及其它产品的行为,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查处。

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

陕西理工大学曾将勉县新力油脂有限公司选为学校供应商之一。在问题罐车开入该公司厂区后,陕西理工大学后勤保障部称,学校未与该公司展开实质性商业合作。

相关食用油公司

京粮控股

2024年7月5日,京粮控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在网络上发现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子企业开展自查,经全面评估,不存在此类情况,公司相关子企业均满足《食品安全法》《GB/T 302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食用油运输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检查清洗记录、验车、查验铅封、取样检测、合同管理、过程记录等措施防范食用油运输风险,全面保障公司产品安全。

道道全

2024年7月,道道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该事件对公司没有直接影响,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包装油,且具备压榨的产能,原料端主要通过采购大豆、菜籽等原材料,压榨及至包装出厂。具体到产能方面,道道全表示,大豆主要在岳阳工厂进行压榨,年产能30万吨,此外,菜籽油压榨产能60万吨。作为头部企业,公司一直在布局压榨产能,公司在这块还是抓得比较严格的。

鲁花

2024年7月9日,山东鲁花集团发布声明称,集团公司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可保证质量。随后部分网友称,此前有媒体报道显示,鲁花集团自2002年起就逐步卖掉了企业全部车辆。对此,鲁花集团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报道中提到卖掉的并不是散装油罐车,而是小包装的成品食用油车队,运输散油的油罐车队公司内部一直在运营。

西王

2024年7月9日,西王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业务以包装油为主,包装油从原材料到成品油全产业链生产包装过程中,不存在使用油罐车的行为。散装油在公司业务占比较小,散装油运输大多由集团内部物流公司承接。公司通过《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自己的《罐车检验管理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散油运输方面严格管控,使用食用油专用罐车。

长寿花

2024年7月10日,长寿花食品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关注到网络上有关散装食用油运输问题的相关报道。长寿花在各个环节严控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不存在此类问题。声明表示,公司产业链齐全,自己具备压榨、精炼、灌装生产基地,所销售出厂产品主要为包装油产品。自备专用食用油运输车辆,严格散装油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

事件影响

股价波动

随着事件发酵,A股粮油加工、食品检测、物流追踪等板块受影响股价波动加剧。2024年7月10日收盘,A股粮油加工板块两极分化。西王食品、道道全股价涨停,金龙鱼、京粮控股则分别下跌4.41%、5.84%。

食用油下架引发关注

2024年7月8日下午,有网友发现中储粮集团旗下食用油品牌金鼎淘宝旗舰店系列食用油如葵花籽油、玉米胚芽油、橄榄油、芝麻油等均已下架。有关“金鼎食用油下架”的消息也登上热搜,引发关注。当晚,金鼎淘宝旗舰店又对系列食用油恢复上架。

进口油、家用榨油机热卖

罐车混装问题披露后,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的进口食用油购买量开始增加。进口油品牌客服透露,店铺近几日的销售量几乎相当于此前一个月。家用榨油机在购物平台的销量攀升,在相关社交平台家用榨油机的推荐帖子受到大量关注。

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2024年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9月3日,国家标准委下达《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

专家解读

律师方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表示, 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及,运输散装食用油应使用专业车辆,不过这个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罗翔称,希望借助这个案件,可以把规范变成一种强制性标准,运输散装食用油必须使用专业车辆,因为食品容器和非食品容器是应该分开的,这是一个常识。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表示,在确定相关行为人有故意向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前提下,经办案单位根据具体情节认定后,相关行为人和涉事单位都有被认定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食品安全方面

食品安全博士、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表示,煤制油属于化工产品,含有重金属和苯等化工原料,“装化工原料再装食用油不可避免会有残留”,长期摄入含有这些化工残留的食用油,可能导致人体中毒,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对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但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 刘少伟指出,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油应使用专业车辆,不过该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而没有强制性标准,一些企业可能就不重视,对此应加强监管。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教授王兴国表示,《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虽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强制性。该规范作为一项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在制订企业标准时要以此为依据,一般来说不能低于此标准。对于散装植物油运输,王兴国认为相关企业应参照规范使用专用车辆,否则运输过程中就存在被污染的风险。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对混装污染类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明确卖油、运油、买油都为食品油安全的联合责任人,强调规范操作和严格监管的重要性。可行的方案是禁止厂家直接出售散装油,或者散装油出厂在指点罐内密封运输,这样能从源头堵住此类事件的发生。

社会评论

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居然已经是较长时间以来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大于天”还只是一种愿景。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这种混装行为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极端漠视。要说《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监管部门对食品运输没有规范也不符合现实,运输管得严、销售环节管得严,食用油没问题,运输车辆本身也没有问题,但到了衔接的关键节点则出现没人管、不愿管的真空,造成食用油进了消费者嘴里,就是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法律手段尚有空子可以钻。据悉,食用油运输方面迄今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推荐性的某项规范当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约束率相当有限。能否多部门协同以及技术手段此刻能否补足短板,成为很多外行人的疑问,亟须行业内专家给予解惑。(央视网 评)

此次引发关注的罐车运输油罐混用问题,就是在运输环节上没有做好监管把关工作。从报道看,涉事企业在运输食用油的过程中不仅没有做到“专车专运”,且在罐车运完化工液体后,连最基本的清洗工作都糊弄了事,有的甚至没有清洗。对这样的问题,相关企业在检查层面并没有用心,因而导致这样的恶劣情况成了“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显然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持续优化安全管理机制,以更好落实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尤其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常态化落实工作。接下来,除了食品安全监管要拿出“硬杠杠”、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外,涉事企业也要举一反三,把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主动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新京报 评)

无论基于食品安全法,还是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都不可能允许罐车混用。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本是最基本的操作,如果该查而不查,就等于纵容﹔该承担责任而不承担,无异于帮凶。这起罐车混用事件涉及多个利益主体,比如罐车所属的车队、食用油生产厂家等。事关食品安全,每一个利益主体都不能沉默,也无权沉默。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中国14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必须把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才能呵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吃得放心、安心。(人民网 评)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问题绝对“零容忍”,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党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与追求。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此次对“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的严厉查处,再次传递出强烈信号:食品安全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不容任何人突破!那些在食品安全上泯灭良心、逾越底线、公然违法的个人、经营者和企业,终将付出代价。(人民日报 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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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新浪微博.2024-07-07

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新京报客户端.2024-07-09

汇福粮油回应“卸完煤油直接装食用油”: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财联社-百家号.2024-07-09

金龙鱼回应涉事罐车轨迹:武汉工厂装运时为新车状态,陕西工厂装运前有清罐、验罐.今日头条.2024-07-10

两地监管部门回应混装罐车曾到过金龙鱼工厂:已组织调查.凤凰财经.2024-07-10

“罐车拉完煤制油不清洗,直接装食用油”,网友炸锅!中储粮回应:全系统排查,引以为戒.今日头条.2024-07-07

罐车拉完煤制油直接装食用油!中储粮回应:发现违规立即拉黑.今日头条.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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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财联社-百家号.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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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事件多人被处理,7家企业被处罚.手机凤凰网.2024-08-25

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新京报-今日头条.2024-08-29

事关食用油运输,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通知下达.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09-03

“卸完煤油装豆油”,或涉嫌犯罪.正观新闻.2024-08-25

勉县新力油脂发声明:现场已封存,等待中储粮召回处理.今日头条.2024-07-10

中粮集团回应混装油罐车轨迹.武汉临空港-新浪微博.2024-07-10

被博主曝光的油罐车轨迹今日已无法查询.第一财经-上游新闻.2024-07-10

一辆“食用油专用”罐车进入化工企业引关注,当地工商所:初步了解,食用油是这家企业的原料 .观威海.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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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系统排查,引以为戒.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7

国务院彻查罐车运输食用油乱象,鲁花集团、金龙鱼回应了.南方都市报.2024-08-25

河北邢台回应罐车运输油罐混用:成立调查组进行摸底排查.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河北省市监局调查油罐混装事件.中国新闻周刊-今日头条.2024-07-09

“卸完煤油直接装食用油”,汇福粮油回应:相关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 .大风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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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化工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事件.极目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天津市监部门回应化工油罐车运输食用油事件.金融界-今日头条.2024-07-09

罐车混装食用油驶到陕西汉中勉县?当地:已成立工作专班.极目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两地监管部门回应混装罐车曾到过金龙鱼工厂:已组织调查 . 界面新闻.2024-08-25

浙江一食用油标识罐车进入化学企业,官方:该公司采购大豆油用于纺织助剂的生产 .光明网.2024-08-25

镇江检查中储粮及江苏中海粮油基地,把好数十万吨食用油水路运输关.紫牛新闻-今日头条.2024-07-12

罐车拉完煤制油直接装食用油!中储粮回应:发现违规立即拉黑.南方都市报-网易新闻.2024-08-25

汇福粮油:涉事油为客户自提散装油.南方都市报-今日头条.2024-07-08

用煤制油罐车运输的食用油,可能流向了哪里?.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交叉运输罐车曾到过金龙鱼工厂?回应称“待核查后反馈”.界面新闻.2024-08-25

针对“油罐车运输乱象”事件,金龙鱼、鲁花等多家食用油公司回应.北京日报-今日头条.2024-07-09

金龙鱼就油罐车事件发布声明:自查显示运输车辆都进行了严格的查验手续.界面新闻.2024-08-25

金龙鱼回应货车轨迹:武汉装运时该车为新车状态 .看看新闻Knews.2024-08-25

涉事大豆油收货方:关注到相关报道,正在进行内部询问.澎湃新闻.2024-07-09

油罐车涉事企业客户被曝曾供应北大等高校食用油 相关企业回应:中标了,尚未给北大供货.新黄河客户端.2024-08-25

陕理工回应网传混装罐车涉事企业为供货商:曾入选供应商 未展开实质性商业合作 .川观新闻.2024-08-25

鲁花、金龙鱼、西王等回应油罐车混装风波:规定必须使用食用油专用罐运输.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被质疑“自有食用油专用罐车”前后说法不一致,鲁花集团回应.顶端新闻-上游新闻.2024-07-13

又一家知名食用油企业发声!事关油罐车轨迹,中粮最新回应!道道全、西王食品涨停.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2024-07-10

A股食品检测概念掀起涨停潮!有个股三天两度20CM涨停 粮油板块两极分化 .大河财立方-新浪财经.2024-08-25

中储粮旗下金鼎食用油仍在售,客服称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澎湃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中储粮金鼎食用油突然下架又恢复上架,客服回应.读特新闻-腾讯网.2024-07-09

油罐车混装事件后:电商平台进口油热卖 家用榨油机日销上百台.腾讯网-时代财经.2024-07-11

罗翔:离开了对人的尊重,一切罪恶都是有可能的 .法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新浪微博.2024-08-25

“卸完煤油装豆油”,或涉嫌犯罪.正观新闻-今日头条.2024-07-09

化学品混装食品已不是第一次!农大教授呼吁:禁售散装油.凤凰网-今日头条.2024-07-11

专家呼吁:出厂密封运输或禁售散装食用油.中国经营报-今日头条.2024-07-11

中储粮回应罐车运输乱象,食安监管需上“硬杠杠” .新京报网.2024-07-08

人民热评:“卸完煤制油装大豆油”,中储粮的回应值得期待 .人民网-今日头条.2024-07-08

尺素金声丨食品安全零容忍!道德底线、法律红线不容突破.人民日报.2024-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