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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思瑾

陶思瑾,陶元庆的妹妹,与同学刘梦莹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同性爱情悲剧。1932年2月11日,陶思瑾在杭州西湖畔的小屋中用菜刀割伤了刘梦莹的喉咙,导致其死亡。这一事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热议,陶思瑾也因此成为媒体的焦点。陶思瑾最终被判死缓。

人物经历

陶思瑾和刘梦莹都是西湖艺专的学生,一个学雕塑,一个习绘画。两人同命相连,进而发展成同性恋爱。刘梦莹在日记中直言不讳地写道:“爱是神秘而伟大的,同性爱尤其是神圣纯洁的,思瑾你是一个美妙天真的姑娘,你那热烈真挚的情感,使我是怎样感激。”但陶又时常有些别的恋人,刘若探听到,不论男女,自己即去与那人同居,从中破坏,两人因为妒忌,多次吵闹甚至发生暴力冲突。1931年冬,陶又与艺专的女教师刘文如相恋,陶和刘再次爆发激烈争吵,最后失控,导致惨剧。

事件影响

陶思瑾和刘梦莹的同性爱情关系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不被接受的,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爱情观的讨论。潘光旦在《华年》周刊上发表评论,批评了当时社会对性教育的落后和心理专家的匮乏。

参考资料

读郁达夫手稿本《她是一个弱女子》.文汇客户端.2024-09-25

三十单身也有罪!民国的爱情观太虐心.今日头条.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