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该部门于2018年组建。
根据《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综合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综合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历史沿革
2018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燃气、供热设施运行综合管理职责,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综合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四)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
(五)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六)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八)负责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工作。对全市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九)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十)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燃气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燃气供应、供气设施安全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管。负责对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实施监管。
(十一)负责全市供热行业管理。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集中供热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的监督管理。参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的验收。
(十三)负责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十四)负责城市停车管理。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的监督指导。
(十五)研究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十六)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十七)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建设、运行的监管。组织推动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十八)负责城市管理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对外交流。
(十九)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二十)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职能转变。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构建权责清晰、服务高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在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方面的分工。
(1)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编制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事业发展规划。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与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在渣土治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⑴市城市管理委统一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渣土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标准。
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各类工程施工现场控尘标准,对渣土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查处。
3.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和部门绿化工作,负责跨区域、跨系统领域的协调。组织天津市绿化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工作,负责外环线两侧绿化带管理工作。
4.与市交通运输委在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的责任分工。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办)
负责委机关政务和内部管理工作;负责委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公文处置、会务办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绩效考核、综治维稳、档案管理、外事和来信来访、建议提案的组织办理。
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发展战略、重大问题、重点课题、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编纂有关地方志、年鉴。
规划计划处
组织编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拟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负责相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委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改造项目方案,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委属单位经济运行、指标考核工作。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市容建设管理处
负责拟定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规范和导则,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市容建设、环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市貌、环卫设施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建设、代建单位施工管理。
市容景观管理处
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建筑外檐装修、城市照明等市容景观的管理;负责拟定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相关标准和导则,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处)
负责拟定环卫作业标准、规范和定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共场所、道路、公厕、居民社区等区域的环卫工作;负责制定环卫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容环卫部门落实门前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承担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对各区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废弃物管理处
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及有关作业单位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计划;负责推动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渣土治理工作;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园林绿化建设处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相关质量标准、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建成区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失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园林绿化管理处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和全市公园管理的行业指导。负责拟定园林绿化养护定额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外环线两侧绿化带管理工作。对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负责监督指导城市建成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
执法协调监督处
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实施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
安全监督处
统筹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委机关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处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协调事项的联络服务和保障;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假日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订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结合部地区的市容环境秩序的综合整治、协调和督办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城市管理考核处
负责拟定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汇总城市管理考核结果,提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建议意见;负责向新闻媒体报送城市管理考核结果;负责组织协调对城市管理开展民意调查测评工作。
城市管理巡查处
承办领导批转、媒体报道等反映城市管理专业问题的查处反馈,并督促整改。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城市管理相关专业问题的调查处理反馈,并推动整改落实。负责受理相关部门转办的城市管理相关专业问题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推动整改。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相关工作的日常巡查。组织对有关市级部门以及各区落实城市管理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便民专线的受理工作。
燃气管理处
负责本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燃气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办理。负责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燃气供应、供气设施安全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管。负责对居民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实施监管。负责组织燃气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
供热管理处
负责本市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集中供热价格政策的制定。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组织供热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城市供热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
道桥设施处
参与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及管线井的验收。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许可管理,承担城市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工程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养管范围内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施工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
道路巡查处(停车管理处)
负责统筹协调各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线井管理职责。负责建立管线井数据基础档案。负责建立、完善城市道路管线井日常管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的监督指导。
政务服务处
负责推动委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监督管理;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标准、政策的制定;牵头委对企业服务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指导各区行业行政审批实施工作;负责受理有关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牵头研究提出本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网、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牵头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等工作,推动大数据应用相关工作。
干部处
负责委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公务员、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人事处(教育科技处)
负责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考核、法人年检等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行业职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称评审、考工定级工作。负责人事调配、军转复退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编制行业技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动本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评估、验收,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统筹城市管理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宣传处
负责委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委系统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宣传工作;负责委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担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财务处
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城市管理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与监管;负责机关、委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工资津贴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税务申报等工作;负责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统计汇总工作。
审计处
负责制定委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委系统预算执行、决算、收支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负责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项目控购与使用情况的审计;负责基建项目、大宗维修项目等审计;负责委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巡察工作办公室
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向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送规划、总结和工作信息等;办理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牵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承担委系统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担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下属单位
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负责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承担拟订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范、基础应用研究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研究;承担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产品质量监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有害生物调查与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指导;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指导、资源清查、监测、评估、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保障工作。
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承担拟订本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管理规范标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协调、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使用分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检查及评价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双口卫生填埋场、潘楼中转站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外渣土运输、处置的调配、分拨工作;承担环境卫生技术推广应用、相关数据库及监控网络使用管理、环卫设备统购服务等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建设工程渣土、环境卫生行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承担拟订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夜景灯光等技术规范和导则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美化市容市貌、街道整修工作、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夜景灯光控制中心的运行维护和夜景灯光启闭控制,提供夜景灯光技术服务和指导;承担全市大型活动、重大任务的市容市貌保障相关工作。
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承担城市管理考核的相关工作,对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对象的巡查工作;承担全市环境卫生的作业质量监测工作;承担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核实工作,对接便民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担市容园林系统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公开查询发布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天津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承担供热、燃气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供热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应急抢险、事故处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供热燃气问题来信来访协调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供热、燃气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组织开展供热日常运行管理和燃气管理的政策宣传;组织推广供热节能环保先进技术,推广节约用气、安全用气的先进技术。
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承担城市停车监督管理、道路管线井监督管理、道路设施考核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巡查反馈城市道桥设施存在的问题;承担城市道路的占掘路情况的统计、上报;承担市管道路治超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承担市管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城市桥梁设施进行定期监测、技术现状评估;组织推广道桥维护新材料、新技术。
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研究、相关规划编制配套研究,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基础数据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监测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的社会宣传教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承担《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天津水上公园)
负责休闲场所提供,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传教育。
天津市动物园
负责休闲场所提供,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动物繁育与饲养。
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承担南翠屏公园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公园的基础设施、园容园貌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公园植物栽培与养护,园艺技术研究;负责公园的经营服务管理、安全管理和资产管理;负责园内文化旅游、休闲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和相关社会服务等。
天津市园林学校
开展园林规划设计、计算机应用等学科中专学历教育。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全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填埋场垃圾堆体运行维护;垃圾渗滤液处置。
领导信息
办公地址
参考资料
重磅 | 《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中国城市规划网.2024-11-20
机构设置.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11-20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17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领导信息.天津市城市管委会.2024-11-20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眼查.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