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
张海,1974年5月出生,河南开封人,结业于河南大学。曾任健力宝董事长。
1988年,张海初中毕业后,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学武术专修班。1995年,张海举家南迁广州市。1996年后,张海在河南创心智实业公司、菩提泉农业发展公司,在深圳改组凯地投资管理公司。凯地公司在2000年4月借收购深圳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之机,入主由国内36所名校发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国高科(600730),次月,任中国高科董事长,成为“中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2002年年初,张海以浙国投名义收购健力宝,执掌国内最大饮料厂家,任董事长兼总裁。至2004年8月,被股东联手逐出健力宝。
2005年3月,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被判有期徒刑10年。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2013年10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张海已逃往境外,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追捕和引渡程序。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张海的父亲为当地公务员,母亲为中学教师。1988年,初中毕业后,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学武术专修班。后因毕业成绩不好,仅获专科结业证书。
1988年就读武术专修班期间,张海认识藏密气功信徒王紫升。经后者推荐,与藏传佛教大师夏日东活佛有交流。张海1991年大学没毕业即开始工作。
工作经历
1992年张海18岁后,以夏日东活佛弟子身份在各地广开藏密健身中心。1992年,结识藏密信徒、河南省社科院哲学所办公室主任孙岭,经后者帮助,在该院设藏密瑜伽文化研究所,任所长,由此获得“官方身份”。1995年,张海举家南迁广州市。置豪宅名车,结名流巨贾,自此由“藏密大师”向“资本玩家”转型。张海与其所在的香港康达公司1995年夺得香港国际机场的ITM网项目。张海于1996年在河南创心智实业公司、菩提泉农业发展公司,在深圳改组凯地投资管理公司。1997年后张海退出香港康达进入中国内地。2000年4月,凯地公司借收购深圳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之机,入主由国内36所名校发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国高科。次月,张海任中国高科董事长,成为“中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
2000年至2001年间,“凯地系”先后操盘方正科技、银鸽投资、飞亚达、中科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须臾之间,“凯地系”以资本链捆绑之关联公司总市值超百亿。2001年5月,张海与祝维沙之结盟,增持方正科技,想获得该公司的控股权。其时,方正科技董事长祝剑秋与公司控股东方正集团交恶,欲排挤后者,独揽公司大权。“张祝同盟”决意联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方正科技股份,打压祝剑秋。6月,祝剑秋被逼出局。2002年年初,张海以浙国投名义收购健力宝,执掌国内最大饮料厂家,任董事长兼总裁,时年28岁。媒体称之“亮出轻狂的资本面孔”。 时年8月,时值健力宝创办18周年,张海斥巨资包下新加坡豪华邮轮“处女星号”,遍邀客户及媒体出席庆典。2002年,通过健力宝,张海开始涉足“足球圈”。其后他掌管的深圳健力宝队先后通过转会等形式,请来了很多国内一流球员助阵,张海的球队在2004年获得了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冠军。张海还曲线收购辽足和上海国际,试图建立一个资金自给自足的中超豪门。但足球圈庞大的纯现金流最终让张海难以应付,健力宝也被拖垮,甚至有二十多亿的银行贷款去向不明。张海主政健力宝前期,多有“大刀阔斧”之举,亦曾力推饮料主业。后期,转以健力宝品牌展开资本运作。两年间,主业经营频频失策,而资本运作亦劳而无功。健力宝日渐衰颓。至2004年8月,被股东联手逐出。
2005年3月张海因涉嫌以做假账、虚假投资、侵吞健力宝资金等被健力宝集团举报,后被立案调查,张海2005年3月被佛山市警方拘捕,后因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获刑10年。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2013年10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
张海、黄鹭已逃往境外,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追捕和引渡程序。
所涉案件
主要罪行
2002年初,年仅28岁的张海通过资本运作方式入主健力宝集团。2005年3月,因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被公安机关拘留。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一审认定,张海在担任健力宝集团董事长、总裁期间,为支付其购买广东健力宝集团购股款所欠债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以划款并虚增库存平账和以投资为名转移支付等方式,先后侵占广东健力宝集团资金120748242.08元,挪用资金86446786.85元。一审法院判决张海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的张海的房产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予以追缴,一并发还健力宝。张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2008年9月,广东省高院对张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对其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同时认定张海于2007年2月7日检举揭发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他人在禅城区入屋抢劫致人死亡的事实,佛山市公安机关据此侦查破获该案,构成立功。故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10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张海的二审判决予以立案再审。目前张海、黄鹭已逃往境外,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追捕和引渡程序。
立功减刑造假
2008年8月,黄鹭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时任狱政处处长郭子川行贿,请求郭子川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2008年11月,张海被交付佛山监狱执行刑罚,2008年12月被调往番禺监狱。其间,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受黄鹭所托,贿赂请求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对张海予以关照。2009年11月,张海被调往武江监狱服刑。2010年9月,武江监狱根据张海在佛山市看守所获得的另一份假立功材料为其提请减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张海在武江监狱服刑期间,指使他人为其虚假申报实用新型专利。2010年7月,武江监狱据此为张海申报重大立功。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0日对外通报,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错误。张海用来立功的破案线索信息是贿赂得来的。他委托律师代其贿赂佛山看守所有关工作人员,获得破案线索,进行检举揭发。而所谓国家专利,也是张海“冒名骗取”的。该专利是张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师设计,并通过专利代理公司运作申报的。监狱机关已经撤销了张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关中院据此撤销了张海的两次减刑裁定。韶关市中院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日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依据法律规定,张海仍有4年1个月28天余刑。广东省高院同时认为,该案原生效判决认定张海有立功表现的事实也可能有误,目前已立案审查。
追责
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使之受到较轻的追诉,并收受在押人员贿赂18万元,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其中提到,化名为张保的人的律师徐某向罗某行贿,获得立功材料,最终,广东省高院二审将张保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文中的张保就是张海。
参考资料
《财经》:张海其人.新浪财经.2024-05-20
张海.网易财经.2024-05-20
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因立功减刑造假被立案审查.中国法院网.2022-02-11
最高检: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共立案24人.海外网.2014-11-04
最高检: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案共立案24人.海外网.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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