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简称:深圳市消委会)是1989年9月18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法定职能
(1)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建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建设消费信用体系;推动及参与有关商品和服务标准制定;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实进行调查、调解;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揭露、批评。
(8)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
(9)推进跨区域(跨境)消费维权合作;
(10)承担市消费者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职责
办公室是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现任主任是罗小平,副主任杨添发、刘凤菊。办公室下设五个部:行政事务部、投诉咨询部、宣传教育部、消费指导部、法律事务部。
投诉咨询部
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或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目前,该部有2条投诉热线电话。
宣传教育部
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宣传普及"消法"及其它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办"3.15"宣传咨询活动和电台、报刊的宣传报导,以及通过其它形式对国民开展消费教育。
消费指导部
负责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等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
法律事务部
研究投诉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出诉讼;协助起草修订本市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的法规。
行政事务部
主要负责本会的人事、文秘、文档资料、财务资产管理,组织建设、对外联络和内务后勤等工作。
参考资料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22-08-12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简介.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