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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

《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是牟宗三创作的哲学著作,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08年首次出版。该书探讨了智慧的本质和中国哲学中的智慧思想,是一部重要的哲学研究著作。

内容简介

该书融合康德哲学与孔孟陆王的心学,以中国哲学与康德哲学互相诠解

牟宗三先生是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独力翻译伊曼努尔·康德的三大批判。《智的直觉与中国哲学》即为作者的代表作之一。

目录

1逻辑的涉指格与本体论的涉指格

2存有论的涉指格底发见之线索与原则

3判断表与范畴表很难一一对应

4知识上的设准

5设准(范畴)底先验性之确义——知性之自给法则与意志之自给法则之比观

6从范畴处所说的“先验综和判断”之确义——此名恰当否

7海德格尔论“有限理性底超越性”——对象化底活动

8海德格论“知识底有限性之本质”,兼论对象与自在相、现象与物自身

9海德格论“超越的对象=x

10“超越的推述”之大义

11伊曼努尔·康德之言“超越的对象=x”

12超越的对象有关各分际之厘清以及其恰当的决定

13超越的对象与物自体

14物自身与现象之分之意义

15物自身之消极的意义与积极的意义

16智的直觉之意义与作用

17“自我”之厘定

18智的直觉如何可能?儒家“道德的形上学”之完成

19道家与佛教方面的智的直觉

20天台宗之圆教:从无住本立一切法

21华严宗真常心系统中智的直觉之全体大用

22基本本体论如何可能

附录海德格尔:实有与时间

……

文摘

1逻辑的涉指格与存有论的涉指格

由对于知性施一超越的分解,可以发见知性有两层的纯粹先验概念之设置。第一层我名之日逻辑的涉指格(LogicalreferenCe-Scheme);第二层是伊曼努尔·康德所说之范畴,我名之日存有论的涉指格(Ontologicalreferencescheine)。

由对于逻辑系统之意指的解析,进到形式的解析,再进到超越的解析,便可获得纯理自己之展现。独立地由此纯理自己之展现,便可安立数学。内在于知性之认知活动中,此纯理自己之展现随认知活动之外涉便可示现出一些涉指格,而为知性之认知活动所必凭借之以成其为认知活动之虚架子。此由纯理自己展现所直接示现的虚架子只是逻辑的,不能有任何其他的增益,所以名之日“逻辑的涉指格”。在此逻辑的涉指格中,顺因故格度有范畴之设立,此范畴不同于伊曼努尔·康德之所说,乃至不同于顺古希腊传下来所说之范畴,因为他们所说的范畴都是些基本的本体论的概念,而且可以列举,如柏拉图列举一、多、同、异存在,亚里士多德列举为十个,康德系统地整理为十二个,但是我这里所说的范畴则不是存有论的概念,亦不可以列举,只是一种设准的运用,所以也只有认知中逻辑的意义,而无存有论的意义。

合此逻辑的涉指格与设准运用意义的范畴,它们在认知活动中对于外物的作用,我都名之日认知中“超越的运用”,而不名之日“超越的决定”。因为只是逻辑的,所以才只有超越的运用,而无超越的决定。如果是本体论的,则即可以说“超越的决定”,如伊曼努尔·康德之所说。凡此,俱见吾旧著《认知心之批判》。

吾当初以为可以用吾这一系统代替康德之所说。现在仔细一想,则当稍微谦退一点,即吾现在承认可以有两层涉指格。除逻辑的涉指格外,还可以讲一些存有论的涉指格。吾现在即顺这一层看康德所说之实义当该何所趋,何所趋才是其恰当的意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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