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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礼

李秉礼(1748-1830),字敬之,号耕云、松甫、韦庐,又号七松老人,临川区(今进贤县温圳)人。清代著名诗人,官刑部江苏省司郎中,授中宪大夫,驰封光禄大夫。与父李宜民、子李宗瀚被称为“李氏三代红顶子”。李秉礼的诗集有《韦庐诗》内集、外集。

简介

李秉礼,寄籍广西桂林。清代著名诗人。诰授中宪大夫,驰封光禄大夫,与父李宜民、子李宗瀚被称为“李氏三代红顶子”。为李宜民次子,但由于长兄早逝,实际上处于长子地位。多闻好学,博而有专,生性淡泊,胸襟超旷,不喜追名逐利。

经历

乾隆三十九年(1774)捐刑部江苏郎中。为照顾老母,四十二年辞归桂林市,过着优游林泉、远离尘嚣,“在城如在山”的隐士生活。

李秉礼崇尚名义。父殁,家财尽让诸弟,一无所取,专心作诗。工诗画,好结纳,一时画人如吴县宋光宝太仓市孟觐乙等皆云集其门下。诗近陶渊明韦应物等人的山水田园之作。他对韦应物诗歌的喜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他把自己的住处叫“韦庐”,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号,他的诗集起名叫《韦庐诗集》。四十九年(1784),大诗人袁枚重游桂林,与之相交甚欢,有《朝阳洞题诗》等诗作,袁枚对其诗文极为赞赏,曾云:“松圃诗才清绝,不慕显荣。”“松甫先生各体具佳,尤陶、谢、王、孟、韦、柳诸家。性之所近,又能独出心裁,不袭陈迹,选字必脆,下字必工。”因其生活平顺,怀慕隐逸,诗歌内容单薄,艺术上却有独到之处:注重总体印象与情绪的把握,不事雕琢,意境鲜明,清淡高雅。多体兼备,尤工五古五律。

著有《韦庐诗集》4卷,由诗友李宪乔逐篇评议,并为序跋,未定论者为《韦庐诗外集》4卷。另有《剩稿》1卷、《遣愁小草》1卷行世。曾将诗人朱依真遗作辑为《九芝草堂诗存》。

爱新觉罗·颙琰二十年(1815),在榕湖西岸建“湖西庄”,邀集骚人墨客宴游,赋诗作画。有神道碑在桂林象山区平山五金仓库大院内。《粤西先哲书画集序》、《墨林今话》、《清史列传

家族

李秉礼的家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享有“临川李氏”盛名。父亲李宜民(1704-1798),清代著名盐商,乐善好施,扶贫助学。弟李秉绶(1783-1842),清代著名画家。曾居官工部都水司郎中,后辞官回桂林市。子李宗瀚(1769-1831),官至工部侍郎。清中期著名书法家、文学家。

李氏家族在桂林诗、书、画界都有一定的名气:李宜民擅长书法;子辈中,李秉礼善作诗,李秉钺善书画,较拿手的是篆书、隶书、山水画;李秉铨以画墨兰闻名;李秉绶擅画,尤以画兰竹最有名;第三代中李宗瀚的书法是李家的一绝,李宗涵李宗溎、李慧在书画方面也有一定成就。因此,史书称“李氏一门风雅,为当时桂林之冠”。其中尤以李秉礼、李宗瀚、李秉绶成就突出,最具影响,并称“诗书画三绝”.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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