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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泉

陈奕泉,男,华为原副总裁。华为公司高管陈奕泉于2014年曝出离职创业,但随后被指控在职期间就开设公司,侵犯华为公司一款视频通讯软件的著作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刑满释放后,陈奕泉又因为涉嫌侵犯华为公司商业秘密,再度遭到羁押,2016年4月,该案尚在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人物简介

陈奕泉曾担任华为公司统一通信与协作产品线总裁,还于2013年以华为数字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身份出席了第六届国际物联网发展高峰论坛

2014年4月初举办的第五届中国物联网大会上,作为演讲嘉宾出席的陈奕泉身份已经变为华为原副总裁、中国可穿戴计算产业推进联盟(筹)执行理事长。在该次大会期间,陈奕泉向媒体披露,即将离开已经奋斗努力17年的华为公司,转投物联网行业。

人物事件

一份在华为心声社区上流传的反腐通报声称,“原UC\u0026C产品线总裁陈奕泉,以亲友的名义在深圳和无锡等地注册开设了4家公司。”通报还指卷入案件的,除了陈奕泉之外,还有原PDT部长邓传宝、创新中心熊涛、周日明等人。一同卷入刑事案件的还包括原在华为担任通讯协同产品线副总裁的张洪浪。

邓传宝、陈奕泉、张洪浪鉴于华为已经停止网络视频会议运营这块业务,共同决策华思通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络视频会议运营服务,邓传宝负责日常经营运作,而熊涛、周日明协助邓传宝负责无锡华思通的运营并入股华思通公司。

这家公司与华为公司建立联系,通过申请,成为华为公司的独立软件开发合作合伙,并在华为公司Espace Meeting软件的基础上,开发出TELEUC网络视频会议系统。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前做出的终审判决,认为华思通公司销售给沈阳公司的17.6万元业务,取得过华为的临时许可,不排除华思通公司后续获得正式许可,未予认定一审认定的该笔侵权数额,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在15万元。二审由此在量刑上对多人予以了减轻。

但是对于陈奕泉,二审认为其并非一审认定的从犯,在量刑上维持了一审的认定,其获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该案一审判决在2015年7月做出,陈奕泉于同年11月已经刑满释放。不过,陈奕泉获释之后,又被指涉嫌侵害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再度被警方羁押。

参考资料

华为原副总裁辞职创业两度被控侵权 坐牢1年后又被关进去.tech.sina.com.cn.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