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郡是北魏永安年间(528-530)设立的行政区划,隶属于建州。隋朝开皇三年(583年),随着建州改制为泽州,安平郡被撤销,其辖区并入泽州。
历史沿革
《魏书》地形志上记载了安平郡的设立和辖区情况。建州在慕容永分上党郡置建兴郡,真君九年省,和平五年复。永安中罢郡置州,治所设在高都城。建州领有四个郡,包括高都、长平、安平县、泰宁县,共计十个县。安平郡下辖端氏、获泽两县,端氏县在北魏真七年被省,太和县二十年复置。阳城县同样在北魏时期属于河东郡,后属平阳郡,再后来属于安平郡。泰宁郡在孝昌县年间设立,包括东永安、西河、西濩泽、高延四个县。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