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朔
刘朔(1127-1170),字复之,刘夙弟。莆田市城内后塘人。少读《易》,后论《春秋》。与兄齐名,时称“二刘”。宋绍兴三十年(1160)试礼部第一,廷试甲科。调温州市司户。官授秘书省正字。
著书
《易占》。
《图书注》。
《易图书注》。
按:《莆田县志》无此书名,疑是误将前二种书合为一。
《春秋比事》二十卷。存
按:考刘克庄《后村大全集》有《二大父遗文跋》云:“麟台殁于信安傅舍,故遗录尤少,有《春秋比事》别为书”。该书为刘朔所著无疑。有影写元刊本,十万卷楼抄本。不是湖州市沈撰的。
《唐书注》
《二刘遗集》十卷。《附录》五卷。刘夙刘朔同撰。
按:《县志》有载:“朔与兄夙皆时望所推重。夙性挺直而不以色假人,朔则济以和易,而至于轻禄位,而重出处,厚名义,薄势利,尽言于朝,不相让也”。又按:上书为刘克庄所辑。《后村大全集》里有跋文述该书辑刊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