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是济南市主管水务的政府机构,位于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济南龙奥大厦14层。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泉水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
3、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权限内入河(渠)、库(湖)排污口设置审查工作;负责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4、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工作。
5、负责全市水务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市级水务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建议安排;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的重点水务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水电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乡河(渠)道、水库(湖泊)及堤坝、涵闸、泵站、灌区等各类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流、湖泊的保护治理和开发;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河(渠)道、水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
7、负责全市供水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供水、中水利用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经营许可;负责供水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管理;负责供水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监督管理;负责二次供水及中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提出供水和中水利用价格调整意见;负责农村公共供水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排水、污水处理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排水许可工作;负责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排水水质、水量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提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调整意见;负责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指导监督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参与“四荒”的治理开发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水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调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指导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12、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运行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3、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负责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14、负责水务财务审计工作。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监督市级水务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务价格、收费、信贷、税收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15、承担全市泉水保护管理的责任。负责泉水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组织编制泉水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保泉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名泉和违章建设行为;负责泉水文化景观研究、保护、传承及泉水文化品牌建设和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16、负责协调市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获得荣誉
2019年12月,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小清河管理处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4月,被济南市财政局评为“济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2022年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机关部 门预算.济南市财政局.2022-08-13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机构设置.济南市城乡水务局.2022-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