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局
武汉市卫生局是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武汉市卫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3年4月,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经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审议通过。新组建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武汉市卫生局。
2019年1月,武汉市委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武汉市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新组建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增加卫生应急的职责。
2.增加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职责。
2.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的职责。
(三)划出、下放和取消的职责
1.将市卫生局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化妆品、保健品执法管理职责划入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将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和职业危害申报、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职责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将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许可和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职责划入市环境保护局。
4.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交给市医学会。
5.将化学品毒性鉴定交给所属事业单位。
6.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市级卫生经费管理及全市卫生事业综合效益评价;负责监督市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卫生信息统计工作。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负责全民健康教育。
(四)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制订卫生应急预案和相关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负责全市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管理采供血机构,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活动。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订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七)制订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八)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九)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负责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和岗位设置;承担全市医学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十)协调组织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申报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拟订全市医学科技和重点专学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医学卫生方面的双边、多边交流合作;承担全市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由市级财政供给的保健、优诊、离休人员的公费医疗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的互助医疗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制订全市卫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进行法制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局系统精神文明、卫生文化和行风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局管班子和党的组织建设,指导局属单位的党政管理、纪检监察、统战、群团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统战部、离退休干部处)
(三)财务处
(四)卫生人力资源处
(五)政策法规与卫生监督处
(六)中医管理处
(七)疾病预防控制处(市卫生应急办公室)
(八)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九)医政处(市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
(十)科技与对外交流合作处
(十一)农村卫生管理处
(十二)武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十三)武汉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四)武汉市保健医疗委员会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党务综合处、武装部)、工会、团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其他事项
(一)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标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和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协助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的监管,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
武汉机构改革方案基本定盘 市属正局级机构减少2个.荆楚网.2022-08-08
重磅!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 一图看懂.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