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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之债

货币之债指的是以支付特定数量的货币为目的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类型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买卖交易的价格、租赁费用等。货币因其作为价格衡量的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购买力,因此货币之债也被称作“价格之债”。

历史背景

货币的本质问题是复杂的,历史上有许多关于货币本质的讨论和争议。即使到了现代,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西方经济学家,对于货币的本质依然存在着广泛的争论。

定义

货币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多种多样,最初的定义侧重于货币的功能,后来演变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常见的货币定义包括:1.被广泛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以及偿还债务的物品。2.作为交换媒介、价值储存、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3.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导致对其他资产的需求或供给变化。4.暂时持有购买力的地方。5.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公共净财富的流动资产。6.与国民收入相关的最具流动性的资产等。这些定义中的一些实际上是货币的职能描述。

职能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会影响商业银行可用资金的数量和贷款能力,从而影响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国家银行可以根据通货膨胀情况,通过提高或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货币供应量。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经济和社会心理预期有着显著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对此政策工具有着谨慎的态度。

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政策涉及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使用未到期票据进行融资的规定。其中包括再贴现率的设定和再贴现的资格条件。再贴现率工具主要用于短期政策效果,而再贴现资格条件的规定则着眼于长期政策效果,旨在影响资金流向。

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国家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目的是通过买入或卖出有价证券来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

分类

货币之债可分为通用货币和外国货币两类。通用货币是由法律规定具有强制通用力的货币,又称法定货币,在中国,通用货币为人民币。外国货币则是指非通用货币,在中国尚未自由流通,但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可以作为标的物。另外还有特种货币,如古钱币、纪念币等,虽然可用于收藏,但不具备一般等价物的特征,不能构成货币之债。货币之债也不包括交付代表一定金额的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此类关系应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处理。

对宏观调控的影响

货币之债政策对宏观经济有多方面的调控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通过调控货币之债供应总量维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 通过调控利率和货币之债总量控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

- 调节国民收入中消费与储蓄的比例。

- 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影响

利率

国家银行调整基准利率会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利率的升降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融资成本,还会影响人们的消费和储蓄倾向,以及股票未来的收益和价值评估。

调节货币之债供应量

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政策调节货币之债供应量,从而影响证券市场。货币政策的宽松或收紧会影响证券市场的资金供求和行情走势。

选择性货币之债政策工具

选择性货币之债政策工具的实施会对证券市场产生结构性影响,反映出当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特点

货币之债具有以下特点:

- 不会发生履行不能的情况,不适用于民法关于履行不能的相关规定。

- 不会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适用于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

- 当债务人履行延迟时,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

徐忠兴:民法典注释579: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规则的适用要点与裁判规范指引.爱思想.2024-10-28

货币之债.MBA智库.2024-10-28

第二节 金钱之债和非金钱之债.云起书院.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