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锦温
锦温,男,汉族,1971年6月生,山东胶南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2月武汉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人物履历
2017年8月—2020年10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20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逄锦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逄锦温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人物荣誉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逄锦温“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参考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_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网.2020-10-18